作者CasanovaLin (Dandy_Shawn)
看板NCCU07_GID
标题[讨论] 有修国关的同学
时间Sun Apr 13 19:20:13 2008
关於Int'l Relations: The Key Concepts那部分的译文,兹以为在关於
European Union这一名词解释有些许应加以更正之处。条列如下:
一、译文第一段(原文第一段)部分:
三柱架构应作“欧洲共同体”(超国家性质)、“共同外交暨安全政策”(政府间性质
)以及“司法内政事务”(政府间性质)等译名。
二、关於欧盟译名组织架构:
(一)、the Council of Ministers应作“部长理事会”;
(二)、the European Parliament(EP)应作“欧洲议会”;
(三)、the European Commission(COM)应作“欧洲执行委员会”(执委会);
(四)、the European Court of Justuce(ECJ)应作“欧洲法院”。
以上等译名,乃国内政府学界所常使用之译名。此外,原译文在罗马条约那段所
出现之“欧盟理事会”、“欧盟执行委员会”等,恐有矛盾之处。其因“欧盟”一词的
出现,应仅溯於马斯垂克条约的签订而非罗马条约的出现。
三、执委会的成员:
在译文当中,介绍到各国在执委会的席次多寡,其应更正为一国一席。目前总数为
27席次。目前主席为Jose Manuel Barroso(葡萄牙籍),任期为2004-2009。此外,未来
关於机构改革方面,COM各事项的整合为趋势,其一为效率问题,其二为并无存在太多的
议题领域。目前保加利亚负责消费者保护(Consumer Protection)、罗马尼亚负责语言多
元化(Multilingualism),若未来更多国家整合进欧盟,恐使机构过度分支化。
四、欧洲议会成员与欧洲法院成员:
EP现今已增加为785席、ECJ为27位法官与八位陪审团成员。而关於EP人数,2007年
里斯本条约也将总数设定为750人,2009年将进行改选。
五、关於译名的中译部分,可参考“王泰铨 主编:欧洲联盟条约与欧洲共同体条约译文
及重要参考文件,台北市:翰芦图书,民95。”这本书。页333-356有中英法德专有名词
对照表。
六、关於考试部分:
适言兄,星期二就麻烦你的通天本领了,我也不想考国关。哭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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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5.185.25
1F:推 saburo:林鼎为果然是欧盟专家 (受我一拜) 04/13 19:33
2F:推 kcage:欧盟专家,果然没有砸了淡江欧研的招牌!!多谢啦!! 04/13 21:41
3F:推 kcage:据学长说:呜呜呜喜欢考很冷门的名词,越冷门越会出题! 04/13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