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cFantasy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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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98年学士班暑期住宿申请须知
时间Tue Apr 21 15:39:31 2009
98年学士班学生宿舍暑期住宿申请须知
一、申请时间:
98年4月30日起至5月6日止。
二、申请资格:
(一)学士班学生宿舍新学年度核准住宿之住宿生。
(二)各系所中心暑期之学分(位)班、在职专班学生需借住学生宿舍者。
(三)本校各单位(含学生社团)举办之短期营队需借住学生宿舍者。
(四)大四应届毕业生及宿舍原住宿生下学年未住宿者,男女各预留50床,额满为止。
三、申请方式:
(一)98学年度核准之住宿生:於申请期限内请自行上网点选「暑期住宿申请」(申请网址
:
http://moltke.cc.nccu.edu.tw/studormvacapp/index.jsp)。
(二)各系所中心暑期进修学员:向各系所中心主办单位申请及缴费;由主办单位於98年5
月10日至5月15日止向住宿组提出住宿申请,俾凭预留床位。
(三)本校各单位(含学生社团)举办之短期营队:请主办单位於98年6月1~8日起将活动计划
先行签会住宿组提出住宿申请,俾凭安排床位,如7月份同一时期太多营队申请,将另行
通知抽签,决定先後顺序。(提供营队借住期限自98年07月5日至98年8月25日止)
(四)大四应届毕业生、原住宿生下学年未住宿者:於申请期限内亲至住宿组登记,预留床
位额满为止。
(五)申请延後迁出者:於98年5月21日至5月25日下午5时前,至住宿组申请,并缴交住宿
费(每日150元),最长可延至7月9日下午5时止。 (限30名)
四、暑宿住宿期限:
(一)学士班学生含应届毕业生:自98年7月1日上午8时起至98年8月31日中午12时止。
(二)营队暑假期限为98年7月5日~8月25日。
五、缴费日期:98年5月25日至5月31日止,至第一银行网页下载「暑宿费」缴费单缴纳;
逾期未缴费者,视同暑假不住宿,应於98年6月30日中午12时前离舍。
第一银行网址:
http://www.firstbank.com.tw/eportal/fcbweb/tuition.jsp
六、住宿位置:
(一)98学年度核准之住宿生:因今年暑假计有四栋宿舍整修(共计暑宿减少850床),所
以需采集中住宿方式,
房间将无法与下学年同寝室,如此才能提供多余床位供暑期营队借
住,请暑宿同学共体时艰,配合於规定时程搬迁。
(二)大四应届毕业生申请住宿者、申请获准延後迁出者及原住宿生下学年未住宿者,统一
迁至规定寝室。
(三)其余具资格申请者:以核定寝室为准。
七、住宿收费标准:
(一)暑宿依97学年度学期住宿费及冷气设备费二分之一的标准缴纳,
均须加缴住宿保证金新台币1000元。收费标准如以下网址:
http://osa.nccu.edu.tw/xoops/html//modules/tinyd2/index.php?id=14
(二)大四应届毕业生申请住宿者、申请获准延後迁出者及原住宿生下学年未住宿者:除依
上项标准缴交外,均须加缴住宿保证金新台币1000元。
(三)各系所中心暑期进修班学员:依97学年度各舍区学期住宿费及冷气设备费二分之一计
算。
(四)开学前提前进住之本校学生及短期营队学员:每人每日150元计(以日计算);营队
另须缴交保证金10,000元整,活动结束无赔偿责任发生时,请检附缴费单据於开学後办理
无息退还保证金。
八、开学迁入时间:旧生自
98年9月1日起迁入寝室住宿,新生另行通告。
九、注意事项:
(一)暑期住宿经核准并完成缴费者,如不拟住宿,请检附缴费收据於98年6月30日前至住
宿组办理退费手续(进修班学员请至各承办系所办理),逾期不予退费。
(二)凡未申请暑宿却住宿者一经查获,除应补缴住宿费外,并勒令退宿,应立即迁离宿舍
不得提出异议,同时依学校学生奖惩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三)新学年度未住宿之暑宿同学、应届毕业生暑宿同学,请於98年8月31日中午12时前搬
离寝室并将房间打扫乾净,个人物品逾期未搬离者,视同废弃物处理,同学不得异议;所
需之清洁费用由住宿保证金中扣抵,如有不足,仍须补足应赔偿金额。
学生事务处住宿辅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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