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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Re: 【问题】学生会长副会长候选人之提问-1
发信站猫空行馆 (Wed May 16 10:33:0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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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5210 (打造幸福的蓝图)》之铭言:
> ※ 引述《littlesheep (传说中的小羊)》之铭言:
> > 既然信彰前辈在与瑞宏的"讨论"中说到要以最高道德标准来要求自我的行为
> > 那麽在您担任权利部部长的一年期间
> > 想必也领取过行政费用
> > 那麽是否这也是所谓的"不法利得"?
> > 前辈何不把这些钱也都退还学生会
> > 以身作则来昭示学生代表应有的高道德标准?
> 不好意思唷,我可是没有把这钱拿来当作个人所得,
> 仅有一期费用拿来慰劳一年来辛苦跑案的权利部员,
> (五百元,慰劳将近十位部员,不够的我还自掏腰包)
> 本人所担任第六届学生会权利部长期间,预算更是动到最少
> 有收据啦,自己去翻纪录.我目前手边没有任何纪录阿.
> 可是我也一样参与很多会议,也写过很多会议报告,我也是没拿钱阿,
> 话说回来,你到底拿了多少礼券阿?
这里以当时权利委员会召委跟委员的身分,
来替当时的权利部长林信彰做一个初步的证明,
当时的权利委员会一个预算期间部长的行政预算都仅有500 元,
金额大概有点忘记确切数字但我相信不会超过这个范围太多,
而这些钱当初的用意主要是拿来补贴像是权利部长可能会有的必要支出,
例如通讯之类的,
这笔预算连我自己身为召委也有。
但是我在议会审预算的时候,
这笔预算我印象中是很少动用到的,
议会的会议纪录应该都还在吧?
不然我去翻一下我的议员专用资料夹应该也可以翻出确据。
一点也看不出来这跟出席费之类的有什麽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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