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fine (●﹏●不是乡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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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政大「上下课时间」连署案背後隐含之问题
时间Sun Mar 15 22:50:44 2009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本人为校务会议学生代表、社会二李肇华,是连署文案论述起草人之
一。
要先说的是。这整个案子发展至今从来就不是「两个文学院的人的责任」。教务会议成员
包含有各系主任、各院院长及各院学生代表,除非教务会议是集权时代的橡皮图章会议,
否则单凭两个同学院的学生根本无法促成教务会议通过此案。
於是接下来要问的就是「为何不在一开始就徵询大家意见,而要让教务会议通过此案?」
对於学生代表(不论校代、议员或学生会)而言,这确实是件很为难的事。因为上下课时
间其实是个新议题,在人力、物力等各项资源俱不足,且开会前三天才取得议程(也就是
开会前三天才知有此案)的情况下,学生代表们无法在短时间内收集到同学们的完整意见
当然只能凭自身的判断决定哪一案是对学生最有利的。不用说,以「改善因上下山而迟到
」为出发点,确实延长10分钟下课时间是个可行的方法,只是在处理上有欠周延、不够细
心。也因为这样,我们才会希望未来与学生有关的重要案子能与学生广泛沟通!所以必须
要问的是:「校方(课务组)提案为何没有先调查学生意见」。
回到本次连署上。再重申一次:上学期陈青逸、郭海棠两校代已将线上问卷所做之民调送
交「校务」会议,要求撤销上下课时间调整案;而会中做成的决议即为送回教务会议复议
,而3/23教务会议即为该决议後首次教务会议,连署诉求之一由来於此。
另,陈、郭二校代之民调亦显示有20%学生支持上下课时间调整,这表示6点20下课的调整
案其实有不同意见,需要更缜密的讨论。故在正式且广泛讨论做成较细致的决策前,不应
贸然推动调整案,此为连署诉求之二的由来。此外,当初虽是学生会长罗羿向教务长提的
意见,但实际提案单位实为课务组,非学生代表。每个学生都有权利向学校对各种事务提
出意见,由学校提出改善方案。但种种证据显示目前调整案是不够细致的,当然有维持原
时间的必要性。
也因为以上,我们可看出校内公共政策目前决策模式还有瑕疵。学生、学生代表、校方三
者间的关系并没有站在公平的立足点上。发生与接触讯息的管道仍未透明化,实需要有更
大规模的参与,才能保障各种不同声音与观点,避免此次上下课调整时间的疏忽再现。
最後我想说的是,各位同学不论是否对学生会、议员校代、上下课时间调整案(及其过程
)有无不满,都应该要来参加这次的连署。因为我们核心的目标便是要建立一个能有充分
沟通的校园决策环境。这不是在帮谁挽救信誉或是收烂摊子,而是为了让以後校园的每一
分子不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
谢谢阅读
校务会议代表
社会二 李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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