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bbhwinh (久我匡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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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连署]重要!!社团成立制度以及社团评监制度之修法
时间Sat Nov 20 23:21:48 2010
※ [本文转录自 NCCU08_LawA 看板 #1Cv-7c9x ]
作者: tbbhwinh (久我匡一郎) 看板: NCCU08_LawA
标题: [连署]重要!!关於社团成立制度以及社团评监制度
时间: Sat Nov 20 22:57:41 2010
※ [本文转录自 NCCU 看板 #1Cv-1KFj ]
作者: tbbhwinh (久我匡一郎) 看板: NCCU
标题: [连署]重要!!关於社团成立审议制度以及社团评监制度之促进修法
时间: Sat Nov 20 22:50:57 2010
※ 引述《saimax (独怆然而涕下)》之铭言:
: 建议你们可以再多说一点喔,
: 现场委员问过什麽问题,
: 你们的回答又是什麽,这样可以让大家更了解
: 救济管道的话
: 你们可以向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申诉
: 业务主管单位是学务长室,进去询问就可以了
各位政大人您好:
真的很感谢有越来越多的同学来关心这个问题,也让我们知道,有很多社团对学校的作法深感
不满,我在此做一个回应。
首先,很谢谢关心我们社团的大家,我想先对很多人感兴趣的我想成立的是什麽社团做
个简单说明。我们要成立的是日文歌曲热唱社,简单说来,就是完全以日文歌曲为主的歌
唱性艺术性社团。我们当然有完成以上社团成立的书面程序,包括"三十人以上连署书"、
"发起人签名册"、"学生社团组织章程草案"(此是根据学校给的范例去修改的,故应无违
法问题)、以及"有关日歌社成立宗旨与营运方式"的简单说明,这些文件都须缴交始才会
请发起人参加社团成立评议委员会。
我简单叙述当天的情形:
首先,我和副社长等按规定准时到了会议室外後,接待人员向我声明只能社长一人
进去,其他的人员不能进去。这让我相当不解,因为有关当天会议根本就没有这项说
明,学校的规定亦无明定,我事後向课外活动组长确认,他说就是这样运行的,没别的
理由,这是"惯例"。
知道只能自己单枪上阵後,紧张地进到了会议室,首先是社长几分钟简短的有关社团的
说明,被一堆人围在桌子中间,虽然紧张但还是说完了。简略如下:1. 我们是艺术性
社团,是主要以喜欢日文歌曲的同好们所组成的社团。2. 我们会以网路连结日本卡拉
OK网站,以装设有麦克风以及能连上网路的教室,进行即时的唱歌活动 3. 会有日文社课
,但以日文歌词为主 4. 藉由唱日本歌,来增进学习日语的兴趣,使日文能力提升。
大约就是如此,当然说的可能有些紧张,但基本上应该没偏离太多。
然後学生委员代表劈头便问:贵社在连署书上,大多是法律系大三的同学,会不会有成立
之後因为社员都要准备国考而有废社之可能? 我回答说,依据很多社团成立的经验,大
多会找自己认识的同学来帮忙签,但基本上主要的干部都没有这个问题,都是确定能
让社团营运的有热忱的同学。
然後我自己有提到我本身及部分干部是现动漫社社员的事,便有委员咬着此点不放
但我有明确说明,我并不是动漫社的干部,而是一个社员(还是幽灵社员),至於其他几
位同学,也都不是干部;我另有说明,动漫社的性质和一般社团不太一样,真正的社课
就只有绘画社课,而且也不强迫参加,也不会有团练或是什麽很耗费时间的事,非常自
由,故委员们可不必担心。
然後最後有委员提出质疑,日歌社是不是可以附於别种同性质社团之下就可以?如日研社
、动漫社等。
我的回答是,既然打算创社,就表示我们不想附着於其他社团之下,是一个"专门只唱日文
歌的社团",我们也确信我们能经营得下去。
然後结果就如前篇文,社团不成立。并无附上任何委员理由,亦没有申诉管道(我指的是直
接针对此一事件),只能再送缴一次申请单,然後等"下学期"期中左右在开一次会(而且只
能有一次,规章上是写至少一次,但实际问过课外活动组的人员,就只能有一次,他说他
们"真的没时间")
基本上,委员们的主要质疑就是这几点,也就是:
1. 连署书有很多同系同学
2. 身为动漫社社员还自行创社之疑虑
3. 动漫社是否可附着於其他社之下
我认为,委员们所有的考虑,都可以归结於一个重点:
此社团之成立是否会有营运上(或招生)之困难,或说白一点,就是会不会废社。
这的确也是课外活动组组长给我归结的结论。乍听之下好像学校很NICE。但我个人认为,
学校今既给我们一个成立社团的权利,同时本就有有关社团营运有困难"废社"之规定,那
怎们能本末倒置,先以这个社团会不会倒社为审查标准,将"成立"与"废社"这两个截然不
同的概念綑绑在一起,来个"未审先判"呢?
其实不难了解,学校就是为了要减轻"万一以後这社团会废社"处理起来很麻烦的负面结
果,於是审查时就先把"嫌疑犯" 直接"处决",好避免之後的困扰,因为评议委员要处理
废社的话也要加开会,很浪费他们宝贵的时间的。(这或许是我个人的臆测,不是针对每位
委员,我的重点还是放在学校)
但,这样不就大大降低了学校允许学生有成立社团的美意了吗?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找出"嫌疑犯"的方式,那就是社团评监。
学生之所以成立社团,说穿了,那就是为了自己的兴趣。但今天,学校却很神奇的弄了个
社团评监,好像你只要不符合学校的要求,你就是十恶不赦的"非绩优社团",还会遭受到
处罚(或许比成立时就被处决好些)。姑且不论学校要如何来评监许多性质根本就天差地别
的社团,光是有社团评监这个制度的存在,本身就是个很大的问题。它不但为了使社团能
够得到学校的青睐(如优先获得补助等),而花很多心思去做他们原本就根本不想做的事,
就只是为了迎合学校、达到学校所"期望"的成果。那,我们成立社团,到底是为了什麽?
很谢谢各位看完我那麽多废话,我要再次强调的是,我们在乎的主要不是我自己的社团
能不能成立的问题,而是学校这些扭曲社团本意的制度。故我们打算发起连署,或成立
脸书等,我们也会去谘询法律系等对此有相关经验老师们,提出修法的要求。我们也不
排除,有声请大法官解释的必要性,因为我们宪法的集会结社自由,已因为学校的这些
不合理的制度,间接地受到了压缩,我们必须站出来!我们要让学校知道,政大人也会
挺身而出、扞卫自己的权益!
谢谢各位!
希望各位认同我们理念的人,可以帮转此文,还有申请社团受阻的同学以及因社团评监
而深受困扰的同学们,都欢迎与我们联络!
我们的联络方式为:
手机:0932022924 徐同学
0988336108 杨同学(现任学生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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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徐
[email protected] 杨
email同MSN~
政大学生社团权益促进会 会长
徐佑昇
副会长
杨明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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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7.21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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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enny359259:路过,看到你们文章替你们加油,但是不是炮轰指是想问一 11/21 01:59
2F:→ kenny359259:下,所谓集会结社在你们法律人的眼中是什麽意思呢?? 11/21 02:00
3F:→ kenny359259:如果学校不答应给你们成立,是否就不能私自找一群人创 11/21 02:01
4F:→ kenny359259:立团体唱日文歌呢?你们在政大成立社团最主要的目的是? 11/21 02:01
5F:→ kenny359259:单纯疑问:) 11/21 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