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panda (毁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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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981詹镇荣老师行政法期中考
时间Wed Apr 21 21:13:08 2010
课程名称: 行政法
课程性质: 群修
课程范围:
开课教师: 詹镇荣
开课学院: 法学院
开课系级: 法律二
考试日期(年月日): 98/11/18
考试时限(Mins): 100分钟
试题本文:
一、2009年8月8日莫拉克台风重创南台湾,灾区居民、财物与公共设施损失惨重。
今行政院主导灾後重建事宜。试针对下列涉及重建之相关措施,判断是否应有法律保留
原则之适用(请以本题所设定之事实为作答基础,忽略莫拉克台风灾後重建特别条例业
经立法院制定并公布实行之法治现况)?
1.设置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後重建推动委员会,俾推动灾区重建工作
2.土地或房舍因台风而灭失者,依市价发放原所有权人补偿金
3.於课徵所得税时,向灾区居民除外之其他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开徵「重建捐」之附加捐,
以开辟灾区重建所必要之财政来源
4.辅导失业之灾区居民就业
二、承上题事实,有监於莫拉克台风来袭之所以会造成南台湾如此重大损害,除风雨
惊人,为历年所未见之天灾外,更有人为之违法滥行采取山坡地,造成植被消失,加剧
土石流严重性之人祸因素在内。是以,行政院莫拉克台风灾後重建推动委员会遂指示
主管机关加强违法开采山坡地之取缔工作。某甲为高雄县山区某灾区居民,於灾後返回
家乡後,在住居地附近违法开垦公有山坡地,种植蔬果贩售,以维持生计。高雄县政府
经查缉发现某甲之违章事实,遂以某甲违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第10条:「在公有或他
人山坡地内,不得擅自垦植、占用或从事前条第一款至第九款之开发、经营或使用。」
规定,遂依同法第34条第1项移送法办。甲不服,主张台风前满山遍野的违法垦植,县政
府放任不管,宪在台风後反而加强执法,且不啻是断绝其生计。试问:甲之主张有无理
由?
三、某甲参加97年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土木工程技师考试,总成绩为49.67分,
未达及格标准50.00分,致未获及格。於收受考选部寄发之成绩及结果通知书後,申请复
查全部科目考试成绩,经考选部调出各科目试卷核对结果,并无漏未评阅情事,且评定成
绩亦与成绩即结果通知书所载相符。甲不服,遂依序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在诉讼声明中
,甲主张:考选部於「施工法」第2、7题评分标准有所疑义,。并无「空白」或是「错
得相当离谱」的情况,论述方向及内容皆有提及相关重点,此两题之评分显有违一般之专
业评分标准。试问:行政法院受理本案中,得否就甲之声明,「施工法」一颗之评分,进
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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