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760412s (赛亚人的王子)
看板NCCU_Exam
标题[试题] 971 林佳和 劳动法 期末考
时间Thu May 6 22:07:45 2010
课程名称:劳动法
课程性质:
课程范围:
开课教师:林佳和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三年级
考试日期(年月日):
考试时限(Mins):2节
试题本文:
(各位同学,能否原谅老师不遵守诺言...以下第一题必答(30分),第二题共9小题,
得选其中7小题回答(全答者分数会更...),每题10分,无须抄题,请尽量简洁明了
的回答,勿长篇大论而不知所云。请注意注明题号,未依顺序回答者,跳过之题目不
予计分,直接以零分计算,以延缓老师因遍寻同学答题顺序所将导致之老人痴呆症
的爆发。)
第一题(30分)
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第9条规定:「工人退休金之给与规定如左:一、依第五条规定
自愿退休之工人及依第六条规定命令退休之工人,工作年资满十五年者,应由工厂给与
三十个基数之退休金,工作年资超过十五年者,每逾一年增给半个基数之退休金,其賸於
年资满半年者以一年计算,未满半年者不计。合计最高以三十五个基数为限」,惟1984年
6月劳动基准法颁布施行之後,原适用工厂法暨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规则之事业单位,便
改由适用劳动基准法第55条之相关规定。现有一A公司,主要业务得归入为「雇用工人从
事制造、加工、修理、解体等作业场所或事业场所」,而为工厂法暨台湾省工厂工人退休
规则之适用范围所及,该公司於1984年前,自行订定工作规则,明定劳工退休时得请领
每一年资2.5基数之退休金,同时无最高基数之限制。俟劳动基准法颁布施行後,A公司即
主张原工作规则内容已违反劳基法相关规定而无效,应适用作为公法性质之强行劳基法
规定。A公司有一资深员工B,则因公司体恤其贡献卓越,特又网开一面,继续适用该每一
年资2.5基数退休金之计算方式於B身上,遂特别解释为A与B间存在特约。A公司之所属
工会C,则企图透过罢工,希望与资方缔结一与原工作规则内容相同的团体协约,被A公司
以违反劳基法强行规定为由,加以拒绝。请分析本案例中相关不同法源的适用顺序及问题
第二题(70分)
1.劳工A任职公司24年後,雇主将其升任为经理人,1年届满後劳工行使退休形成权,请求
雇主依劳动基准法第55条给付退休金。关於此问题,请问我国学界与实务界通说、以及
德国学说见解更为何?(这一题可以抵两题...真的,而且会让老师很尊敬你/你...)
2.劳动契约为何是不充分契约?请举出至少三项关键要素,并「略为」解释之。
3.雇佣契约与劳动契约的相互关系与关键差异为何?请举出传统与当代见解。
4.在劳动法中之性别平等原则规范下,哪四种事由系属得例外容许性别间差别待遇之类型?
(这一题可以抵两题...也是真的,而且会让老师对你/你刮目相看...)
5.何谓界定工作规则法律性质之「修正之法规范说」?请举出它的核心主张。
6.劳资会议决议的法律性质为何?改革刍议所举之其他法律类似制度设计为何?
7.何谓家内劳动者与家事劳动者?请以「从属性」与「保护必要性」为主轴说明之。
8.何谓企业习惯与整体承诺?在劳动法法源的位阶上,其座落位置为何?
9.何谓团体协约法规范效力条款之劳动关系成立条款的Union Shop与Closed Shop约定?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16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