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pher1990 (sopher)
看板NCCU_Exam
标题[试题] 992 何赖杰 刑事诉讼法 期中考
时间Wed May 18 21:33:46 2011
课程名称:刑事诉诉法
课程范围:诉讼条件、通常审判程序、简式审判程序
开课教师:何赖杰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法律系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1/05/16
考试时限(Mins):70(不确定)
试题本文:
检察官起诉甲杀人罪。於准备程序,受命法官讯问被告是否要认罪?甲表示,是被害人先
拿菜刀要杀伊,伊不得已反击,不小心菜刀砍到被害人,伊只是自卫。受命法官再问甲及
辩护人,对检察官起诉书所列证据之证据能力,有无意见?辩护人主张警察违法搜索,所
扣证物无证明能力。受命法官晓谕两造有无证据要声请调查?检察官主张甲对被害人平日
即有家暴行为,此次也是因为家暴而杀人,请求传唤甲之子女出庭作证甲有家暴问题。辩
护人反对,认为有无家暴与本次杀人行为无关,不须传唤。辩护人并表示,并无证据要声
请调查,如有,将来到审判期日再声请。关於证据调查之范围之范围,检察官主张,被告
已经承认杀人,只是主张正当防卫,对杀人事实不必再调查。辩护人反对,认为被告没有
承认杀人事实,应该要就全部事实调查证据。关於证据调查之次序,检察官主张,被告已
经承认杀人事实,就此部分,应该先讯问被告,其後再调查其他证据。辩护人主张,其他
证据应该要先调查,被告陈述应该是最後调查。最後,受命法官裁示,(1)警察违法搜索,
所扣证物无证据能力;(2)传唤甲之子女到庭接受诘问甲有无家暴,但因该部份涉及被告量
刑事由,应於调查程序之最後阶段调查。(3)被告是否承认杀人事实,两造有争议,审判
期日仍应调查被告杀人事实,此部分於审判期日时先讯问被告。(4)辩护人如要声请调查
证据,如造成审判拖延,法官会以第163之2第1项驳回声请。请评释受命法官裁定之合法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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