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rning520 (18樱)
看板NCCU_Exam
标题[试题] 992 王千维老师 民法债编各论 期末考
时间Fri Jun 24 00:18:33 2011
课程名称:民法债编各论
课程性质:
课程范围:租赁、承揽
开课教师:王千维
开课学院:
开课系级: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1/6/23
考试时限(Mins):110
试题本文:
1.乙向甲承租A屋以经营餐饮业务,租期自98.1.1至99.12.31,租金每月新台币10万元。
稍後,因乙在A屋近旁新购一幢B屋,所以在未徵得甲之同意下,於98.7.1擅自将A屋
转租予丙,租期自98.7.1至100.6.30止,租金每月新台币12万元。虽甲与乙间之租约
并未终止,惟甲仍於98.12.20将A屋出卖予丁,并於99.1.1办妥所有权移转登记。
试问:1)丁得向何人请求给付租金?数额若干?
2)丁得否向丙请求返还A屋?
2.甲召请乙前来在自家之庭园中,仿照莫内花园兴建一座日本桥,乙开价新台币120万元
,惟甲表示建造所需之部分钢筋可由其自行提供,造价即因此减为新台币115万元。甲
乙双方因而成立一承揽契约,约定之报酬额即为新台币115万元,惟甲需提供建造所需
之部分钢筋,其余之材料则由乙全权负责。於建造过程中,乙发现甲所提供之钢筋品质
有缺陷,虽经乙将此一事由通知甲,但甲仍指示乙继续施工。嗣该日本桥完工後,甲受
领前,该桥却突然应声倒塌,经查此乃归因於甲所提供之劣质钢筋所致。
嗣後,乙再以自己之材料重新完成该桥,进而交付予甲。
试问,此时甲与乙间之法律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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