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c63201 (zc6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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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试题] 1002 孙乃翊老师 国家组织法 期中考
时间Sun Apr 29 02:47:38 2012
课程名称:国家组织法
课程性质:院相对必修
课程范围:
开课教师:孙乃翊老师
开课学院:法学院
开课系级:大二、大三、大四
考试日期(年月日):2012/04/17
考试时限(Mins):100分钟
试题本文:
*不得携带法条
一、关於行政院长暨阁员之总辞问题,大法官先後作成释字387号解释与释字第419
号解释。2012年1月刚完成立法委员与总统大选,行政院长吴敦义随即在2012
年2月新任立法委员就任前提出总辞,马总统即任命陈冲为新任行政院长。试
依上述两号解释之意旨分析:
(一)前行政院长吴敦义总辞,是宪法上义务或礼貌性总辞?(20%)
(二)马总统即将於520就任其第二任期,届时陈冲院长是否仍须率阁员总辞?(20%)
二、在美方的压力下,中华民国总统M於3月1日决定开放使用瘦肉精之美国牛肉进
口,由行政院长偕同农委会主委召开记者会,宣示「安全容许、牛猪分离、强
制标示、排除内脏」之政策方向,容许值为10ppb,并承诺会以修改食品卫生
管理法的方式将上述政策明文规定。行政院乃提出十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
草案第15条,草案第15条条文为:「国内外肉品包含脑、眼睛、脊髓、绞肉、
内脏等及其他相关产制品,除依中央主管机关所定安全容许标准认定无害人体
健康者外,不得检出乙型体素」(瘦肉精)。
(一)假设一:开放瘦肉精美牛政策是总统M召开国安会讨论结果,指示行政院研拟
配套措施,随後在行政院院会中,农委会主委与外交部部长意见不同,针锋
相对,请问此时行政院如何作决定? 又假设行政院长本人并不赞成开放,日
後行政院版修正草案经立法院修正通过後时,是否仍须行政院长副署?(30%)
(二)假设二:因民意反弹甚大,反对党立法委员及部分执政党立法委员联手,以赞
成74票、反对39票之票数,将上述草案中的授权行政机关公告安全容许标准
等文字删除,通过之条文为:「国内外肉品包含脑、眼睛、脊髓、绞肉、内脏
等及其他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体素」,美方随即无限期停止所有进行
中之贸易协定协商,致电M抗议。请问行政部门有无补救之道?(20%)
(三)假设三:上述投赞成票的立委中有数名为执政党籍不分区立委,这些立委随即
遭到党纪处分被开除党籍,其立法委员资格随即遭到立法院注销。这些立委
有无救济管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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