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gminglo (singming)
看板NCCU_PFBASE
标题新庄体育场借用办法
时间Sun Mar 19 23:22:02 2006
台北县新庄体育馆场地租用使用申请书借用注意事项
一、 场地之预订於六个月内有效,借用场地档期确定後,请於一周内填具场地借用申请书
,并检附:
1. 活动实施办法。
2. 有关机关核准之公函。
3. 赛程表或秩序册。
4. 活动相关保险合约。
5. 活动计划书:含使用场地范围、舞台设计图、安全维护计画、演出节目表、入场券数
量分配、活动程序表等有关资料。
经本场同意後,须预缴保证金及场地使用费後,始得使用。
二、 申请借用场地经本场确定同意後,请於一周内缴交
保证金新台币拾万元(棒球场5万)整
,缴交
保证金请开立即期支票,支票抬头请写「台北县立新庄体育场」。若保证金、预缴使用费及检
附资料不足者,最迟请在使用日期前缴、补件,始完成借用手续,否则档期不予保留。
三、 场地预定後,如无法如期使用,应在活动前二周内通知本场处理,不得私自转让ꄊ
四、 借用单位在活动期间,应负责场地设备、场地内外秩序、公共安全及环境卫生之维护
,并接受场地管理人员之指导。场地使用後一日内恢复原状交还本场,如有损毁应负赔偿
修护责任,如於一周内未修复,本场得迳行修复,费用由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由本场追偿
之,并取消尔後借用之权利。
五、 场地使用保证金、收费标准,由本场签报教育局转陈本府核备之,修正时亦同。
(一) 保证金於活动结束而无损坏场地、设施、器材及缴清场地使用费後无息退还。办理
退还保证金须具切结书及收据各一张,退费作业约需一个星期,待本场通知至本场出纳领
取。
(二) 场地使用费依会计程序解缴县库。
六、 宣传:
(一)借用单位未经同意,禁止在本场四周擅自设售票所、贩卖摊位、张贴海报、宣传标
语、广告及录影转播。
(二)借用手续未完备前,不得在各传播媒体、宣传海报发布使用场地名称。
七、保证金金额:拾万元整。棒球场5万
八、未缴保证金者,申请书无效。
九、场地预定之後,如中途放弃使用,已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申请书为二联式,请妥为保管收执联,以便日後查核。
十一、遇重大灾害发生,台北县政府人事行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课时,本场馆亦同时取消
外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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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19.208
1F:推 fero42:辛苦罗 确定了记得波版喔 5万阿.... 03/20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