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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环境]前瞻2007之环境信托:透过案例实作 敦促法制健全化
时间Tue Jan 2 22:16:12 2007
前瞻2007之环境信托:透过案例实作 敦促法制健全化作者:孙秀如(台湾环境资讯协会)
2006年底,已连续举办七届的福特环保奖将优选奖项颁给了「台东成功环境信托体验园区」计画,这则看似平凡无奇的新闻,其实宣告了台湾环境信托运动即将於2007年迈入实体操作的阶段。这是台湾第一个以推动「环境信托」为主轴的具体计画,预期可为民间的生态保育工作开启另一种模式。
将环境交付予可信任之人管理
所谓的环境信托是公益信托的一种类型,简单的说也就是将「环境」交付到「可信任的人」手上,而因为环境被妥善维护管理後,所造成的好处及利益,是由「不特定的多数人」所共享。公益信托最早是以国民信托(National Trust)的模式出现於英国,1907年由英国国会正式通过国民信托法,准许个人或团体委托或捐赠历史袭产、土地、房地产等,交予信托组织经营管理。发展至今百年历史,会员已超过200万人,是全英国最具规模与影响力的环境自然与文史保育团体。
日本也在1964年开启第一次的国民信托运动,起因为日本古都镰仓市的市民担心其史蹟鹤冈八幡宫後面的林地被建商开发,而破坏了城市的景观,於是发动全市捐款,以募款所得的1,500万日圆,买下部分土地,约1.5公顷,成功地阻止了建商的开发计划,保护了当地的地景与历史景观。此後,日本陆陆续续出现以保护环境、古蹟文化为主的信托组织。
相较於英国与日本的发展,台湾在环境信托部份,整整落後了近50年。除了因为国情文化与政治环境的不同与限制之外,政策法律上的配套阙如或不完备更是主要的限制因素。追溯台湾的信托法从1975年开始研拟以来,一直到1993年才因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公职人员财产要强制信托,为了要使信托有法源依据,而加速了立法速度,於1995年正式公告施行。
台湾公益信托配套不足 主管机关需加把劲
碍於信托法的概念是来自於英美法系,和台湾法律所采用的欧陆法有所不同,因此在其它的相关的配套法规上,更需要妥善的规划与制订。尤其是在公益信托的部份,需要增加财税上的减免措施,以鼓励私人将其财产交付公益信托,藉由制度上的改变来增加行动的诱因,以达到保护国家整体环境与文化资产的目的。除此之外,信托法第72条明订公益信托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监督,而有关公益信托的许可条件与监督办法则在第85条中,明订交付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订定之。换言之,若事业主管机关不积极主动订定相关办法时,即便要推动公益信托之法人团体亦将面临无法可申请
许可的困境。
截至目前为止,包括行政院文建会的文化公益信托、教育部的教育公益信托、体委会的体育业务公益信托等等行政院各部会皆已陆续订定相关办法,其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公益信托办法也有行政院环保署於2003年公告的环境保护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唯独目前主管台湾生态保育业务的农委会,尚无相关许可及监督办法。由於政府规划已久的行政院组织再造计画,有意将生态保育业务与目前环境保护工作整合,将环保署提昇为环境资源部,面临组织业务的重组与再造,是否间接使农委会迟迟未回应信托法的要求,制定生态保育公益信托许可及监督办法,则有待观察,又
,关於土地信托做为环境保护使用的主管机关,目前究竟应为环保署或是农委会,也有待厘清。
台东成功信托计画 开启实作案例
即将於2007年正式启动的「台东成功环境信托体验园区」计画,虽然土地面积仅有6公顷,但其所肩负的使命除了栖地保护之外,最重要的指标意义在於促成「环境信托」相关法律与制度的健全。透过此一具体案例,建立起成立「环境信托」的手续与流程,以让後续更多的个人或团体可有迹可循,共同投入此一全民性的环境保护运动。当然,要全民的投入,除了有完善的法规制度之外,环境教育与行动参与的推动更不可或缺。相较於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区等,此种具有国家级景观或是明星级保育物种的地点,是需要政府以国家整体的资源来进行圈护与管理,但是,属於地区ꤊ坁瑰藿牷A并不表示「不需要」被保护与照顾。每个个人都有权利让自己终日生活的环境有更高的环境品质,因此,环境信托、国民信托等将适时的提供人民自主性进行土地保护的途径。
环境信托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种手段,使土地可避开商业性的开发或破坏的可能性,保护了之後,就要实际面临栖地如何经营管理的问题。目前台湾有关栖地生态的研究亦多着重在特殊的生态环境,对於一般的小山野地等,并无详尽的研究资料,期待透过环境信托运动的开启,可将学术性的研究调查与社区性的志工活动相结合,让在地居民一同参与环境的管理与调查工作。甚至发展像是英国的保育志工信托组织BTCV(British Trust for Conservation
Volunteers),提供志工参与环境信托栖地的保护工作,例如利用假期参与外来种的移除等等,除可降低组织在环境维护上的成本外,还可创造民众除了捐款以外的行动参与途径。
现今台湾产业大量外移,许多乡间土地闲置的状况,反而提供生态环境一个得以喘息的空间。期待藉由税赋制度上的优惠措施,鼓励土地所有人信托其土地权,再由民众的集体力量共同维护环境生态,以英国与日本的国民信托经验,我们可以期待另一种文化自然体验型产业的出现,让土地不再是只有建工厂、盖大楼才有利基可得。而2007年将是环境信托发展的关键年,期待由台东成功镇山上的一块小小的土地开启台湾山林野地无穷的希望。
http://e-info.org.tw/node/18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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