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nesto (ㄞˋ)
看板NCCU_SEED
标题Re: [转录] 成大的连署--愤怒的凤凰花!正义何在?
时间Fri Nov 30 13:15:46 2007
: → hymanguo:不是我写的文唷! 所以请忽略情绪辞 11/29 02:21
: 推 ernesto:说实在我觉得这个活动很糟糕。 11/29 23:35
: 推 hymanguo:我想听听楼上怎麽说? 11/30 01:53
为什麽要说呢? 有没有办法自己想想呢?
难道参与运动前不需要想了再参与吗?
为什麽要为了一个人的"态度",
去发动一场运动呢?
一个酒醉驾车的人,纵使可恶,
他会比有特定故意的杀人犯更加可恶吗?
那要不要每发生一场杀人案,就来搞一场万人连署呢?
除非那些极少数个人的道歉,
关乎整体社会的变化 制度的改变 或价值的确立,
或是说他拥有众人交付的权力,
否则我们要他的道歉干麻? 又凭什麽要他道歉?
这是社会运动要处理的事情吗?
他或他家人的私权没有别的救济吗?
被酒醉驾车撞死,是相当不幸的事,
但是这是因为他结构上的优劣势所造成的吗?
我们只是因为对一个人的哀痛,就要发动社会运动吗?
至於司法不公....司法都还没判呢,
你们真的搞得懂羁押是为了什麽,交保又是代表什麽吗?
也不是说这个事件不能够有任何有意义的运动,
但是从这份狗屁东西的诉求里,我看不到。
他们可以谈相关刑事罚的加强(虽然不一定值得赞成),
也可以思考是不是要建构一个个人风险极小化的国家,
透过类似犯罪代位求偿的机制,要求国家对酒驾受害者加以补偿,
或是层次低一点,至少提出什麽样的交通立法。
可是这些东西我都没有看到,
只看到要求酒驾者的"态度",还有不知所为何来的靠杯"司法不公"。
连基本价值都混淆的运动,
发动了以後,只是让社会运动的意义愚蠢化,
也对以後真正的运动的形成造成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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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22.71.3
1F:推 hymanguo:所以是指这种纯粹情感面的抗议需要有一些重要的诉求较佳? 12/01 00:04
2F:推 CRESTY:楼上仍不知丁董深意 12/03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