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dk (小确幸在身边)
看板NCCU_SEED
标题创造穷人是发放救助金的第一步
时间Thu Jan 10 10:00:51 2008
学校目前给出的回应大抵上不出这三点
1.劳工局认定违法才法办,否则不予追究,更不认错
2.外包系以合理的成本得到最佳的清洁品质
3.拟向师生募款,成立清洁工急难救助金
违法事实摆在眼前,学校为什麽这麽害怕追究责任?
难道是五年来视而不见,早已让校方习於将非法当合法,忘了什麽是社会公理!
顶尖价值:能者多剥削
吴思华於昨日中午表示,外包是一种承揽,如同请人写程式,给10小时的钱,倘
若设计师有办法在6小时内做完,多赚4小时,算他厉害!言下之意是:政大给包
商108人的人事成本,厂商有办法役使71人做好,算厂商厉害!在这个概念底下,
校长向我们传达了一个意涵:越会剥削员工的厂商越厉害!尽管真正厉害的,是
2人扛3人工的清洁工,学校也不管他们有没有拿到3人的钱。
但学校显然知道这是有问题的,否则不会开始检讨契约性质究竟属承揽或派遣,
因此在新约中加入合於劳基法的要求。法律有所谓「无罪推定」,我们假设每个
人都是守法的,因此若学校相信厂商过去没有违法,何须新增劳基法於合约中?
此时新增,不也反映出学校对过去的违法是知情的,并且共构了这个不合劳基法
的制度。
我们比较今年的新契约,发现学校在人力成本分析表上加入了6%的劳退提拨,
欣见学校知错能改,然而过去所犯的错,早已使清洁工损失惨重,这部分难道不
用赔偿?非得等到司法责任临头,才能终止言行不一的陋习?
「合理成本,最高品质」的迷思
学生可以4年没看过校长,却不可以1个星期没有清洁工,清洁劳务的需求是直接
且迫切的,如果真的以自由市场供需议价来看,需求大的清洁劳务应该是要领高
薪的,且是扫得越乾净,领的钱越多。可是外包公司从学校那里领到定额的死钱
,不可能亏本多给清洁工,导致这些清洁工工作越认真,赔得越多,品质怎麽可
能会好?
劳资本可议价,如果学校认为清洁劳务就只值最低工资1万7,那何妨直接聘雇?
要求清洁公司低价竞标,以合理下杀劳务对价,是为借刀杀人,每个月还必须多
给清洁公司一笔「代罪羔羊费」,置知识份子良心於不顾!
想发救助金 先创造穷人
外包制度下,学校节省人事成本,又不须担负剥削恶名,是最大的得利者。明知
故犯的情形下,还打算略施小惠,掩饰结构性问题。此举不啻将不公平的制度所
生产出的「可怜清洁工」回收再利用,学校还可图个顺水人情,实在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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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arking:请问可以借转社工所班板吗 我是思伟 01/10 10:15
2F:→ chindk:转吧~ 01/10 11:15
3F:推 NakedLife:越会剥削学生的学校也越厉害? 01/10 14:20
4F:→ zzaacc:楼上在指学店 ?? 0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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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推 iraq1986:这篇好棒 01/19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