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alera (第二票投绿党!!)
看板NCCU_SEED
标题转劳委会新闻稿,核四厂工安意外
时间Sun Jan 13 13:11:59 2008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新闻稿
日期︰97年1月11日
承办单位:劳工检查处 新闻联络室电话:(02)85902935
主管姓名:林处长进基 联络电话:(02)85902747
新闻稿主(标)题:
核四工地三天二死,劳委会派员彻底检查
台电龙门核四电厂新建工程,於97年1月 9日及 1月 11日连续发生二名劳工因吊挂作业发
生死亡职业灾害案,劳委会派员检查,发现核四工地工安管理运作不良,予以停工处分,
督促台电公司建立工安辖区责任制,并依法追究台电公司及其承商等相关人员责任。劳委
会於97年1月11日动员检查人力共22人全面检查核四51个工地,处以停工14工地,罚锾80
万。劳委会为防止类似职业灾害发生,要求台电核四被处以停工工地迅即针对检查缺失事
项改善,需提供灾害具体有效之复工改善计画,并报经劳委会北区劳动检查所检查及审查
合格,始准复工,其具体加强改善作为包括:
1.督促台电公司落实工安辖区责任制及工安自主管理-台电公司应赋予每位主管人员及检
验员具体安全卫生执掌、停工权责、安全卫生责任及稽核检查频率。
2.要求台电公司建立高风险作业申请管制机制(含吊挂作业、高架作业、局限空间作业、
混凝土浇置作业等),须台电公司主管签署核定,并派人指挥监督始可作业。
3.有立即危险作业均须有申请、管制及查验纪录,并传送劳委会北检所备查。
4.针对後续作业之各级承揽人,均须列表说明业务主管及作业主管等之职称、姓名,并明
列安全卫生责任区及具体安卫执掌。
5.针对第一线作业劳工全面实施再教育训练,课程内容以职灾案例、安全作业标准及常见
缺失(不安全动作)为主。
6.由劳委会北检所协助训练核四工地所有主管人员、监工及检验员,以提升其自动检查及
稽核能力。
7.应落实管控作业,要求各级承揽人於每周六提报下周预定作业项目,传送台电公司及北
检所,若有变更亦须告知。
劳委会将持续密集派员检查,责成台电公司督导承商确实办理改善,若发现重点缺失项目
,从严处分,请台电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保障作业劳工安全,避免再次发生职业灾
害,相关业者於岁末赶工之际勿疏忽安全,确实办好各项安全设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4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