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raq1986 (在关系里冒险,就是我的)
看板NCCU_SEED
标题假借紧急救护课程名义诈骗
时间Sun Jan 10 02:35:1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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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15
不肖业者假借推广急救教育诈骗民众,卫署吁勿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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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近来曾接获反映,有不肖之业者,假借该署或其他政府机关之名义,以免费至单位
推广CPR急救教育为由,到各公司行号做CPR急救之教育推广,并於课後或贩卖血压计、或
发给训练合格证书而收取证书费,卫生署对这些诈骗伎俩,提出以下说明:
CPR(心肺复苏术)急救教育,固然为卫生署近年来所致力推广的急救技能,该署也很明
白,唯有政府部门与民间团体相互结合,才能普及民众自救救人的基本急救知能。因此,
该署相当乐於见到民间团体与政府机关共同推广CPR急救之教育训练工作。
但是,邀请团体到单位为同仁宣导示教该项急救技能,必须特别注意其教学品质及是否於
课後有贩售之行为:在「教学品质」方面,学习CPR急救技能,学员一定要实际操作该项
技术,藉由实际练习「人工呼吸」、「胸外按摩」,方能在真正有需要时,使用该项急救
技能,而非光看别人示范,即可学会是项技术。正规教学内容,该署亦已印制海报,提供
民众索取使用。
在「是否於课後有贩售之行为」方面,因血压计属於医疗器材,必须药商才能贩售,而根
据药事法第27条之规定,药商应申请直辖市或县(市)卫生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缴纳执照
费,领得许可执照後,方准营业。因此,当有团体向您贩卖血压计时,应先请行为人出示
其领有之「医疗器材贩卖执照」,并请其再出示所贩卖器材之「许可证」。若其未能提出
以上两种证明文件,就是非法贩售,即系诈骗行为,请迳向所在地卫生主管机关检举。
日後如果接获相类似之电话,建议可先洽询卫生署及各县市卫生局。卫生署联络电话:
(02)2321-0151转医事处三科。
倘各公司行号要为员工办理是项训练,可迳洽各县市卫生局、消防局,或中华民国红十字
会总会、台湾急诊医学会、中华民国急救技能推广协会等民间专业团体,他们乐意协助大
家,这样就可以避免上当!
本文由【行政院卫生署】提供
顶着防高血压名义行销
http://jeiworld.blogspot.com/2009/04/blog-post.html
闲聊--很厉害的推销手法
http://darkchris.pixnet.net/blog/post/22281136
(屁啦,这个人真的相信了耶)
安全讲习竟然推销灭火器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718955
宣导CPR受骗记
http://mico0323.pixnet.net/blog/post/24159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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