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ggub (どーもく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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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对於个人报名球员的几点意见
时间Sun Oct 9 10:55:46 2011
规章一、8.後半段
若人数较少之球队无意申请补充人员,将开放人数足够且不同院之球队申请。
并未排除人数足够之系队申请补充人员
在本次个人申请及系队补充 人数足够的系队不在分配之列
在分配之後 申请补充之系队若人数显已足够
才公告开放人数足够之系队申请
联盟只处理人数问题
分配至人数较少的系队之目的在於平衡人数
而非平均战力
系队强弱问题在联盟所能处理的范围之外
每届毕业的球员、新进之球员 孰强孰弱 都是系队的"运气"
联盟并非职业联赛 无多余成本举办选秀会
且选秀更可能让自认球技、观念不好的球员更不敢参与联盟 并非联盟本意
另将系队定义为「强队」,背负太多压力
定义为「弱队」,否定了球员的努力,也许别人努力练球要变强,你没看到
反用上一届名次判定系队之强弱,有失公平,亦非联盟宗旨
诚然 系队重视联盟高强度比赛 强弱胜负至关重要
但
我们肯定的是球员的努力 我们能提供的协助只在人数这部分
而非以选秀、划分强队弱队之方式 来补齐各系竞争力
更鼓励球员个人申请 不必担心自己球技、观念不好 而遭排斥
关於探询个人意愿此点
已在规章更改理由处说明
同院认识机会较高 校内外盃赛成为对手的机会也高
为避免影响原系队认同、凝聚及兼顾交流之目的
将个人分配至不同院乃一折衷之办法
但仅有研究所而无大学部之所 采分配至同院系队之办法
若同院无任一系参加联盟 才分配至不同院
仅此回覆
感谢你提供宝贵之意见
第二届联盟
※ 引述《swa0614 ()》之铭言:
: 致贵联盟及各系队:
: 由於本届报名系队较少,以个人身分报名的人数或许变多,针对这点我有几个意见
: 想提出与各位斟酌,若有冒犯之处还望谅解。
: 据联盟规定,只有申请补助球员的系队得分配到以个人身分报名的球员,我知道这
: 是为了公平原则,然而并不一定人数少的球队便是弱队,如公行与统计,均是去年分组
: 前四名的球队,那麽如果以个人身分报名的人数变多,而申请补助球员的系队相对少数
: 的情况下,提出申请的队伍应该都可分配到2个以上的球员,假设会以个人身分报名的
: 球员均是有底子的,这样的分配只会使强弱更不均,那麽,是不是大家以後都不用认真
: 招收新学妹了,等着来申请补助球员就好?
: 若联盟真要平衡各队伍的战力,最公平的方式当是选秀,以人数较少且去年未进季
: 後赛的球队有优先选秀权,次为人数一般但去年排名较後的球队,再次为人数少但去年
: 战绩较佳的球队才是。这样也不会让很多球队因为强弱不均的问题而降低报名联盟的意
: 愿。接着大家一定又有问题:选秀怎麽选?基本上仍能维持同学院分配的模式,分好以
: 後,若仍有不与任何顺位上队伍同学院的球员且也有还未分配到的球队,则由顺位在前
: 的队伍自行挑选或抽签。若以上都分完了还有球员,则由顺位1的球队多补人员,接着
: 再论到顺位2的队伍...以此类推。
: 举例而言:
: 在去年A组中,假设只有公行今年人数少於标准值(假设8),那麽排名顺位是:
: 法律─公行(因广电、外交今年未参赛故由法律递补)
: 在去年B组中,假设欧语、哲学与统计今年人数都过少且欧语少於哲学,那麽排名顺位是:
: 欧语─哲学─统计(人数相同则看战绩)
: 其中,若哲学放弃选秀,而公行人数又少於统计,那麽总选秀的排名顺位就是:
: 欧语─法律─公行─统计
: 再假设个人身分报名的球员有8位,分别为:
: A日文系、B广电系、C广告系、D外交所、E资管系、F财政系、GH资科所
: 第一轮:欧语→A、法律→X、公行→F、统计→E
: 第二轮:法律挑选(抽到)G(H因同系故一同分发)
: 第三轮:欧语挑选(抽到)D、法律挑选(抽到)B、公行C
: 结果:欧语→AD、法律→BGH、公行→CF、统计→E
: Q.法律顺位较後,为何能比欧语多得一人?
: A.因第一轮法律未有同学院者,故得到第二轮优先机会,考量到同系球员不宜拆散,於
: 是只要挑选G或H,另一人都一同加入。此处个人身分报名球员的科系只是假设,所以
: 真正情况如何,还要看选秀队伍的运气,若今天H是日文系,那麽便是欧语系多得一
: 人。
: 以上是若真要做到公平的方式,不过这种方式对以个人身分报名的球员来说实不够
: 尊重,所以就我自己而言,我认为最好的方法还是先问过他们本人意愿,不要限定系队
: ,若本人无意见再由选秀方式分配。因为我已经听说有球员因同学院报名的系队人数足
: 够而无法以个人身分加入,加上她只是个没什麽底子的小大一,也不敢让联盟分发,所
: 以最後只能放弃打球。这样岂不是跟联盟一开始创立的目的背道而驰?
: 自然,如此一来又有人会担心以个人身分报名的球员都会选择强队,基本上如果是
: 新生的话,她也不一定知道哪个队伍较强;如果是旧生,我只能说换作是我,我还是会
: 选择有认识的人的队伍而不会以强弱为决定的因素,当然,这也只是我个人的揣摩,并
: 无多少说服力,所以若联盟不予理会我也没办法说什麽,要做到公平还是可以回到我上
: 面提的选秀建议。只是我个人对那些明明有想加入的队伍,却碍於联盟规定不得不到另
: 一个陌生球队的球员感到有些不平而已。
: 我无意找碴,选秀方式对我们队也没有任何利益,更不是针对某些队伍(如前面举
: 例的统计系,还没补人前我们就已经输了,所以补不补对我来说无多大分别),同时,
: 我也深知贵盟干部的辛苦,只是我想既然大家缴了报名费,就应当有对各项规定提出意
: 见的空间,所以想在这边跟各系队讨论看看。当然,最後决定权仍在联盟本身,本人绝
: 对予以尊重,并感谢你们的辛劳付出。
: 中硕四 林怡劭
: 注:以上为我个人言论,与本人球队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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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162.3
※ 编辑: yggub 来自: 125.224.162.3 (10/09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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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推 sabrina0506:从联盟成立之初至今 所有署名联盟之文章均代表联盟 10/10 12:21
3F:→ sabrina0506:全体噢! 若仅为某组独立事务才会署名组别 (例如战力自 10/10 12:22
4F:→ sabrina0506:评之公告 则大多直接署名宣传组) 其实目的是为了方便 10/10 12:23
5F:→ sabrina0506:大家有问题时可以直接找到负责的组别 署名联盟则大多 10/10 12:23
6F:→ sabrina0506:是不属於任何一组的整体事务 在此向大家说明 10/10 12:24
7F:→ sabrina0506:同学你会有此误会应该是因为此次联盟真的考虑不够周详 10/10 12:24
8F:→ sabrina0506:才会让你误以为联盟并未妥善讨论吧... 对此 联盟真 10/10 12:25
9F:→ sabrina0506:的很抱歉 !!! 10/10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