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meyu (人渣当道法律无用)
看板NCCUlawserve
标题Re: [问题] 下乡拉赞助的事.....=.=
时间Thu May 12 09:32:08 2005
※ 引述《lisa74119 (唯唯)》之铭言:
: 问题一
: 我们跟人家说要寄传真 被骂了耶>"<
: 他说 哪有要如此麻烦捐款的人!!
: 如果不寄传真 会拿不到抵税的单子ㄇ?
: 不然如果多这项手续的话 可能会害我们失掉原本已经拉到的赞助耶....
: 那更不用说还没拉到的了>.<
我刚刚有去跟助教反应了..
她说要传真证明的理由主要是因为这是"指定用途",而非一般捐款。
普通的银行划拨单上面并没有记载用途或目的的栏位,只有邮局才有。
如果要捐给法服社的话,这跟平常的一般捐给基金会的钱是不同的,
所以必须要书面证明,否则他们承办人会被质疑说挪用公款。
这是为什麽要传真的原因。
另一方面,传真上面主要也是要载明收据寄发的"地址"与"对象"(可能为公司或负责人)
,因此助教也必须要知道地址才有办法寄发。(划拨单上并不会有地址)
现在为了让大家方便起见,
我刚刚是跟她说希望可以不用要传真。
所以现在结论是:
1.如果对方觉得传真不麻烦的话,那还是请他们载明
A.希望开立收据的对象
B.邮寄地址
C.载明用途是给法律服务社下乡之用。
然後传真到系办公室(你们应该知道电话吧)
2.如果对方觉得太麻烦,那就请你们公关组负责接洽的同学,同样能够记得问
上述A.B.两项,然後交给我,我这边做记录,再交给助教。
至於後续基金会内部证明应该怎麽处理,我想她会自己想办法。
你们可以跟对方讲一下基金会那边的难处,希望他们能够体谅,
还有让他们选择看是要怎麽样做。
麻烦你们了~~~~~~~~^.^"
: 问题二
: 请问法服的通讯录 喔 就是88年的社员手册
: 宏予学长你之前给我用来联络学长拉赞助的那本
: 上面所谓的家里电话 是不是多是学校宿舍的阿? 8237开头的
阿..这我也不清楚ㄟ....
: 那我就联络不到人了>.<
: 因为有的没留手机 有留的又都打不通 换手机了吧...
: 不是吧~~~我们连打了几十通电话 全都不通耶
: 全部打过了一个都不通.....搞笑=.=
那我明天去要一份有手机或家里电话的通讯录,再拿给你们。
: 小唯小英....尽力但无言的PO版.................
辛苦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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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omeyu:忘了说..还要写金额..140.119.182.101 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