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chusg15 (兴大学生会)
看板NCHU-SG
标题[转录]Re: [学代会] 回应惠荪电影取消放映公告
时间Tue Mar 16 14:49:13 2010
※ [本文转录自 NCHUS 看板]
作者: ufotime (戏子阿德) 看板: NCHUS
标题: Re: [学代会] 回应惠荪电影取消放映公告
时间: Tue Mar 16 13:53:51 2010
你要依法行政我奉陪
※ 引述《NCHUCongress (NCHUCongress)》之铭言:
: 关於学生会行政中心先前公布之取消放映公告,学生代表大会在此澄清:
: 学生会总预算案需由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代会审议总预算案有一定的程序,也需要
: 一定的时间,但行政中心无权规定也未有告知「预计时间」为何时,当然行政中心越快提
: 出总预算案,学生代表大会审完得时间也越快。
行政中心系属学生会行政单位,若就依法行政来看
依据学生会预算法
第廿二条 每学年之总预算案,应於当年度上学期开学日後三十日内由学生代表大会审议
完毕或议定未完成之补救办法,并知会行政中心。
所以学生会行政中心自然有权力依法告知预计时间为何,也就是开学日後三十日内
但是因为补选的关系,很明显已经过了上学期
而学生会也已提出总预算,那为什麽议会未主动进行补救办法之审议?
却等待学生会被动提出呢?
很明显是学代会未依法行政唷
: 因此於上学期学代会议长曾向会长建议,在上任後尽快提出部长被提名人,寒假时就可以
: 编列学生会总预算,这学期开学後即可在工作报告後审议总预算案。
: 但会长於上学期仅提出五位部长被提名人,於这学期提出剩下的缺额。
: 3月3日为第1次常会即安排行使行政中心部长被提名人任命同意权。
: 3月5日为第2次常会即安排各部长工作报告,并已将学生会总预算案排入一般议程,
: 但部长工作报告完後就要超过散会时间,主席有延长散会时间之意愿,但行政中心未有表
: 达对於预算案之急迫性,且学代提出散会动议已通过,所以学生会总预算案排於第3次常会
: 继续审议。
这边更是奇怪
依据学生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散会时间已届而议事未毕,主席得徵询出席学生代表同意,酌定延长开会时间。
也就是说列席的行政中心干部(包含会长)根本没有权力提出延长开会时间
而主席你既然有意愿,为何不依据此条徵询学代呢?
还是你忘记有这一条呢?
: 此外,3月3日未有排案审议总预算案,因行政中心3月1日提出之总预算案违反预算法
: ,被学代会程序委员会退回後3月4日重新提出,且至今日中午仍再送来更新版的预算书。
违反什麽预算法你不提出来怎麽知道呢?
还有程序委员会有什麽资格退回?
依据学代大会程序委员会组织章程
第四条 本会职权如下:
一、关於秘书处所编拟议事日程之审查。
二、关於各种提案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符合学生代表大会职权之审定。
三、关於议案之合并、分类及其次序之变更。
四、关於行政中心、仲裁评议委员会及学生代表之提案、议案讨论时间及质询时间之限定
与分配。
五、关於学生代表大会所交付与议事程序有关问题之处理。
六、关於本校学生请愿文书、形式审核、移送函复及通知之处理。
提案手续以及符合职权审定系属形式上的审查
也就是说只要是学代大会可以审的案子,而且也依据学代大会提案方式进行提案
那不管里面案子是否有内容缺少或是不符法令,都必须排入议程当中。
只是程序阿阿阿阿!!!!!!
: 第15届学生会学生代表大会
堂堂学生会最高立法单位,口口声声说依法行政,我却完全没看见依那条法了。
那用嘴巴立法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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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ufotime 来自: 111.254.199.157 (03/16 13:55)
1F:推 brettchen:我本来想说翻译完就要来依法行政了,居然有人捷足先登 03/1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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