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beer50 (I "WANT" to 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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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BLOG] 法院实习-法律学习新体验
时间Thu Sep 24 12:31:52 2009
法院实习—法律学习新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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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怡彤
2008级硕班法律组
2008年於台北地院实习
本所首创
「法院实习」课程,提供学生於进入职场前体验「实际中的法律」的机会,并透
过实习以预见并规划人生的蓝图。每位有意参与法院实习者,皆须先受「诉讼实务诉状撰
写」之培训课程的训练,训练期满後由所上遴选并分配实习。而我所实习的时间为於去年
(97年)九月至十一月,这段赴
台北地方法院实习的经验,让我对於法律有了更深一层的
体会。
最深刻的实务接触--受指导法官直接教导
在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学习的经验是特别且丰富的,
非常感谢我的指导法官周占春法官悉
心的教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与我讨论各式法律问题,更难能可贵者为,
於实习的过程
中指导法官让我实际参与从阅卷到开庭的过程,使我深刻的体会到「法律的生命在於经验
」这句话的意义:许多在书本上看似理所当然的问题,在法院中判断时往往都不如想像中
简单,特别是在刑事庭中,事实的认定并不容易。
很感谢我的指导法官将其丰富的审判经验与我分享,总是举许多实际的例子让我能更深刻
地了解法院的运作实务,在与法官谈话的过程中,
我不仅学到了法条在实务上运作的方式
,更学习到法官之判断与观察之过程,这是以往在书本上难以学到的部份,透过实际到法
院参与,方能深刻地感受到这「实际中的法律」。
发挥最大的学习效益—积极发问、主动学习
对法律学习者而言,法院是一座最生活化的知识库,是以必须要有「主动学习」的态度,
唯有自己挖得越多,才能收获越多。以我的经验而言,指导法官恐难掌握每位学生「个别
」之学习需求,因此学生必须主动学习,透过旁听开庭、阅览卷宗以发掘问题,并把握时
间与指导法官讨论,以学习到法院运作之精髓。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把握每一次能参与法庭旁听的机会,也尽可能地阅览了指导法官手边
的卷宗,其类型除有毒品、诈欺、伪造文书等案件、亦包含举国瞩目之渎职案件及重大金
融背信案等,并赴法庭旁听,於後透过与法官讨论、蒐集资料以更深刻地了解系争案件之
争议所在,并检视审判过程是否正当。此过程让我获益良多,不仅是对法律操作与判断的
训练,透过「真实案件」的旁听,让我更深刻地感受法律。
正义的追求—难以界定的标准
「法院最大的资产在於正义」,这是指导法官常对我说的一句话。
「正义」是法院所追求的目标,然而什麽是正义,却又因个人、因其所处之地位等因素而
各有不同之标准。尤在刑事庭中,因判决涉及人民财产及人身自由法益甚大,法院不得恣
意而为,须依证据从事後的角度逐步拚凑出所谓之「真相」,以期达到「公平正义」。
此
依循法定程序结果或许不如当事人所期待,然却是法院所必须遵守而实行的,如何权衡
以判断,着实不易。经过法院实习的过这两个月,我看到许多令人矛盾及无奈之处,除替
当事人感到惋惜,亦深深地体会到法院工作之辛苦与困难,法官要能跳脱出两造当事人争
执的纷扰,尽量从中立的角度为判断,考验着法官们的智慧。
结语
最後,很感谢也很珍惜这次至台北地院实习的经验,特别感谢指导法官耐心的教导,也
很
感谢何俏美法官在法院行政上的照顾,以及其他刑事庭法官们包容学生的打扰,让我这次
的法院实习,除了「震撼」还有满满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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