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rinouta (古代牧羊犬)
看板NPUST
标题Re: [讨论] 关於上礼拜的车祸
时间Thu Nov 19 02:24:48 2009
刚刚查了相关的案例
交通法规有明确规范,支道要让干道先行驶,因此严格来说支道并无让干道先行!
理论上是乙方的错!然干道超速只会受到交通罚缓及行政之处分,
至於肇事之责应仍归属於乙方。
但,如果支道已转弯过中心点时,此时干道就必须先礼让转弯之车道先行
,因此应负之责任会减少,或是有可能无此之责任!这边就要看当时车祸的情形。
学校限速40km,从宽值未满50km可不罚,加上台湾的机车表速普遍偏高。
所以看到仪表50-60实际可能只有40-50km
所以,如果从主干道来看乙方得负全责。乙方运气好车子骑过半还可商量空间,但
乙方所负的责任较高。
至於超速只是给予参考。
记得当时车子倒在两线道的中央偏外侧
是不是车祸後移开的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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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骑车......
※ 引述《grjh871522 (梦绝罗)》之铭言:
: 我同学於上个礼拜二(11/10)发生了一件车祸,
: 就是版上有版友看到过也po文的那起。
: 我同学(以下称甲方)
: 对方一男一女(以上称乙方和丙方)
: 根据甲方的描述,当事甲在学府路上往校门口的
: 方向行驶,就在过学府路和忠孝路的路口撞到一
: 台在学府路上要左转进忠孝路的机车。两台机车
: 的车头对撞,甲方与车飞离车祸地点约3~4公尺
: 远,甲方又飞离车1公尺远,乙方和丙方倒在远
: 车祸地点1公尺处。
: 甲方说:当时我时速约50公里上下(行驶外车道)
: ,过路口的馒头前,并无看到前方有任何要转弯
: 的车辆,一过馒头後就看到乙方和丙方的机车在
: 正前方,还没有刹车的机会就迎面撞上了。
: 乙方说:当时我要左转进忠孝路,有看了一下学
: 府路上的车辆,有看到的甲方,但觉得还有段距
: 离就进行左转,谁知才刚左转甲方就直接撞上来
: 了。
: ~以上是根据当事人的描述(乙方说的部份是乙方
: 亲自跟甲方和警察说的)~
: 一开始的情况是,乙方直指是甲方的错,要甲方
: 负全责。甲方是觉得是双方都有错,不应该全由
: 甲方负全责。双方谈不拢,暂时各自离开。(当
: 时有叫警察和教官来。)
: 第二次对谈的时候还是一样,乙方认为全是甲方
: 的错,要甲方负全责。甲方认为双方都有错,但
: 甲行驶於主干道,乙方要左转,已有看到甲,为
: 何还强行左转导致车祸发生。再怎样也不至於叫
: 甲方全部负责。双方谈不拢,约警局谈,看监定
: 报告。
: 现在的情况是,甲方完全联络不到乙方,拨打
: 行动电话全是语音。请警察连络对方来警局一趟
: ,警察却请甲方自己联络,联络好了再来警局做
: 笔录、谈和解。
: 不知道各位版友有什麽好建议,可以帮帮我同学
: ,有心想要把事情解决,对方却联络不到人,警
: 察也爱管不管的。
: 另外,如果有版友认识乙方和丙方,请通知他们
: 赶快与我同学联络,详谈和解事谊。这样一直拖
: 下去也不是办法。(X医大五生)
: 感谢各位版友!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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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7.27.24
※ 编辑: torinouta 来自: 140.127.27.24 (11/19 02:28)
1F:推 peaceabm:推原PO认真!! 11/19 03:06
2F:推 brianstw:其实就是直行车优先 就算上法院也是一样直行车优先 11/19 07:22
3F:→ brianstw:(以上根据上法院经验 + 在某单位服务过的经验) 11/19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