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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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要求提供资料遭拒 国税局杠上台湾网路资讯中心
时间Wed Mar 22 00:47:41 2006
要求提供资料遭拒 国税局杠上台湾网路资讯中心
【东森新闻报 记者陈晓蓝/台北报导】
国税局才对Yahoo!奇摩因不肯提供卖家资料开罚,现在矛头又对上了网域名称注册单位
。
日前台北市国税局发文给TWNIC(财团法人台湾网路资讯中心)与所有可注册网域名称的
经销商,要求提供所有注册.com与.com.tw的营业登记资料,却遭到TWNIC方面以不符合比
例原则与个人资料保护理由拒绝,国税局甚至下最後通牒,以3月31日为最後期限,否则
将依税捐稽徵法开罚,但是双方至今仍未达成共识。
台湾网路资讯中心组长李晓阳表示,这件事情要从去年开始说起,去年底台北市国税局发
函,要求TWNIC提供「所有」注册域名的商家资料,但是TWNIC以不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的
理由拒绝。
後来,台北市国税局召集了拍卖平台经营业者与域名注册单位举办了一次座谈会,有关於
是否提供会员资料的问题进行磋商,最後达成国税局的要求应符合宪法所规定的「比例原
则」协议。
李晓阳说,日前财政部发文给国税局,国税局发文给TWNIC与下游经销商,要求提供所有
注册.com与.com.tw的营业登记资料,由於TWNIC管辖单位是电信总局,就将该公文转给电
信总局,电信总局做出「要求国税局证明,要求TWNIC提供所有的资料,是否是查税唯一
且必要的条件」决定,并将该文转至财政部与国税局,目前国税局尚未给予任何回覆。
网址注册下游经销商PChome Online方面也收到台北市国税局的公文,PChome Online表示
,该公文写明,为调查课税资料,要求提供受理网域名称注册之所有厂商 (.com) 登记之
基本资料(含注册名称、统编、地址、电话、ip位址、网域名称等excel媒体档案),并於3
月31日前提供,若资料不完整,或拒绝提供,按照税捐稽徵法第46-1条,得以连续处罚。
PChome Online指出,只是下游经销商的角色,提不提供的决定在於TWNIC。
国税局方面则表示,之所以要.com与.com.tw所有营业人登记资料,是要清查他们是否在
网路上进行电子商务,TWNIC是网域名称唯一注册管理机构,这符合了「必要且唯一」的
要件。
另外,国税局是要求提供.com与.com.tw营业人登记资料,并没有要求.idv、.gov、.org
等其他网域名称,这也是符合比例原则的。
至於是否牵涉个人资料保护法,明沂律师事务所律师简荣宗指出,在个人资料保护法第八
条规定,公务机关可以在法令职掌范围内蒐集个人资料,而调查课税资料,似乎是税捐机
关职掌的范围,因此合於个资法之规定。
国税局说,3月31日是最後期限,罚则不是国税局乐意见到的,也不是国税局的本意,除
非逼不得已,希望业者能配合。
http://tw.news.yahoo.com/060321/195/2ykt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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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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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22
1F:推 midstrong:检举卖家逃税有奖金喔.看房东不爽也可以检举他. 03/22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