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ngneng (念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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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新闻] 好人卡、囧rz商标申请案 智财局:不会过
时间Wed May 3 05:06:09 2006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marsgod (火星‧神)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好人卡、囧rz商标申请案 智财局:不会过
时间: Wed May 3 05:04:56 2006
好人卡、囧rz商标申请案 智财局:不会过
【记者张幼芳/台北报导】
城邦文化事业申请好人卡、囧rz为商标,引发网友反弹,昨天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特别公告
声明,类似城邦这样的申请案不会过关。
智慧财产局指出,商标最主要的构成要件就在「具识别性」,网路常用语因人人使用,不
具区别商品或来源功能,申请人单独以该等文字、图形、符号作为商标图样申请注册,无
法获准。
智财局表示,若是以通用的文字、图形或符号,结合其他图文申请注册,即使整体图样具
有识别性,仍必须依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声明不专用,才可能获准注册。
智财局表示,目前共有三家公司申请含有Orz图案商标,其中树达更在去年十一月通过注册
,但他们的orz设计各不相同,就算另两家公司精碟、元钛也通过商标注册,「orz」也不
会成为专用。
好人卡卖家 台大不惩处
【记者喻文玟、张幼芳╱台北报导】台大硕士生徐丞志涉及利用学术资源牟利,贩卖好人
卡,台大学务长冯燕表示,校方昨天约谈後,已口头申诫,不会将徐丞志提报到奖惩委员
会。校方同时也要求台大PTT实业坊BBS站提出自我管理机制。
【2006/05/03 联合报】
http://udn.com/NEWS/INFOTECH/INF3/32914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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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说是一切动物中只有人才能够享有的特权。人是从错误中得到真理的!
如果你不犯十四处错误,那你就得不到一个真理。可是我们没有本领发表错误的意见!
发表自己的错误意见,比讲述别人的一个真理更有意义:在第一种情况下,你才是一个人
在第二种情况下,你不过是只鹦鹉!真理不会躲开你,但生命却可以被囚禁………
现在我们正干些什麽呢?" --《罪与罚》(Crime and Punish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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