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ayan19 (我现在还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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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反对林岱桦优生保健法第九条修正条文
时间Thu May 4 23:28:5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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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弱势不是弱智!
反对林岱桦优生保健法第九条修正条文
■ 台湾女人连线、台北市女权会、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高雄市教师会、妇女新知基金
会、性别平等教育协会、中华心理卫生协会、健康人生联盟、台北市双胞胎协会、台大妇
女研究室、中华民国临床心理师公会全联会 2006/05/02
5月3日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即将进行优生保健法修正条文审查,其中包含
林岱桦委员所提之
第九条修正条文—妇女实行人工中止怀孕期必须经过强制谘商及六天的思考期。依据WHO
2002年的报告:妇女施行人工中止怀孕的风险是来自於不安全的环境,而不安全的环境又
与一个国家人工中止怀孕合法化的范围与内容有关;亦即当一个国家对於人工中止怀孕的
规定越严格,其女性所处的风险亦会越高。如果按照WHO的报告来看,目前林岱桦立委对
於女性实行人工流产的「从严」规定将迫使台湾女性处於不安全的环境,并进一步影响到
女性的健康。
一、 强制谘商违反了世界潮流及WHO的规定
我们反对妇女在人工中止怀孕前,应该强制谘商的规范。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
(WHO,2003):女性在人工中止怀孕前接受谘商,应完全出自於自愿,且应给予绝对的保密
,并由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提供服务。再者,对於强制谘商规范的设置与降低人工中止怀
孕总数两者之间的关联,尚缺乏有力的实证数据去证明两者间的因果关联。何况若真对妇
女健康关心的话,应对所有怀孕妇女给与谘商,告知怀孕或止孕所可能有的风险以及心理
的支持,绝非只针对中止怀孕者。这不啻於只在处罚已经怀孕而想中止的女性,并未思考
到如何改善其健康,更进一步若对导致怀孕的男性没有任何影响,这样的方式是对女性大
不利。
目前世界上人力发展指标全球前30名的国家中,有17个国家以法令规定人工中止怀孕前强
制谘商,这17个国家中,主要的宗教背景为天主教(10/17)、基督教(9/17)、英国国教
(2/17)、东正教(1/17),亦即这些有强制谘商规定的国家都是因为其国家宗教背景的缘故
。
国家有义务提供并协助民众获得充分的资讯,而这些资讯必须是完整、精确、易於被了解
,且提供的方式应注意到接受者的隐私权和保密原则,让妇女可依据其自身的生活条件、
身心状况、价值观以及信仰等因素,以及在没有批评性的压力下作决定。但林岱桦立委的
版本却要求妇女在人工中止怀孕之前必须强制谘商,且谘商内容还是以「应积极鼓励妇女
继续妊娠,提醒妇女任何情况下胎儿皆具有生命权」为主的谘商辅导,不但违反了谘商中
立的原则,亦违反了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
二、思考期的规定是将女性视为弱智者
接受人工流产手术前还需再经过思考期的规定,否定了女性有独立思考与作决定的能力。
依据英国的一项调查,妇女到医疗院所前,均已做好人工流产的决定。思考期越长,只是
使女性越容易处於不安全的环境中(包括:周数较大、非法的人工流产环境)。在台湾部
分研究也发现,妇女由得知怀孕开始,就不断在思考需要继续怀孕下去或是止孕,也在探
询找寻哪位医师较合适,并不是茫然无知的到诊所,因此她们需要的是可及性、普设性的
「性别平等的性教育与生育谘商中心」,而非强制在准备人工流产前去诊所,才被要求强
制思考。
再者,目前世界上人力发展指标全球前30名的国家中,只有8个国家以法令规定人工流产
前要经过思考期的等待,这8个国家中,主要的宗教背景为天主教(7/8)、基督教(3/8)、
英国国教(1/8)、佛教(1/8),均是因宗教因素而规定的国家,而唯一的佛教国家,也是唯
一一个亚洲国家为中央集权的新加坡。且依据卫生署所委托的研究显示:有无思考期对於
是否能降低人工流产比例无法作因果关系的推论。
林岱桦立委的版本要求妇女必须强制思考六天,完全否定了成年妇女决定人工中止怀孕所
做的思考,妇女在得知怀孕时,即已进入思考期,林委员却要求妇女必须再做一次的思考
,此举只是让女性错过执行人工中止怀孕的时间,将女性置於不安全的环境并危害妇女健
康,其根本目的是阻却妇女执行人工中止怀孕!!
其实每个女人都不希望面临「要不要作人工流产」这个难题。然而当一个女人知道自己意
外怀孕的那一刻起,「要不要作人工流产」已经是无时无刻都在思考着的问题。对一些宗
教的信徒而言,「阻碍生命发展」是一种罪(且不论生命源於何时尚未有一个定论),然
而不可否认的,对更大多数的一般人来说,「生而不养」更是罪大莫及。对於意外怀孕的
妇女,我们是要让她们在压力、羞辱及恐惧中作她人生重要的决定,还是提供更友善的环
境,以慈悲及包容来支持她所选择的自己往後的人生?如果国家要积极鼓励未预期怀孕的
女性将小孩生下来,是否同时已有足够的资源及配套措施来支持她这一辈子的责任?
尊重生命,不只是尊重其形式,也要尊重其内涵,胎儿生命应该要受到尊重,女性的生命
及其内涵也应该受到尊重,还有新生儿长成儿童後,其生长环境以及生活条件的问题也不
能忽视。真正尊重生命的作法应该是:让每一个小孩都是在期待与祝福中生出!!
记者会参与团体:
台湾女人连线、台北市女权会、高雄市妇女新知协会、高雄市教师会、妇女新知基金会、
性别平等教育协会、中华心理卫生协会、健康人生联盟、台北市双胞胎协会、台大妇女研
究室、中华民国临床心理师公会全联会
学者代表:
谢卧龙教授
新闻联络人:蔡宛芬(台湾女人连线 秘书长)0939-88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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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sayan19 来自: 61.31.100.73 (05/04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