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nyang (i can 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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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认可大陆学历 陆女赢教部
时间Fri May 5 12:19:41 2006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3294802.shtml
认可大陆学历 陆女赢教部
【记者王文玲/台北报导】
大陆配偶郑旭智挑战教育部不采认大陆学历的政策成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决指出
,政策不能凌驾法律,教育部在未废止「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等相关法令前,
必须受理及检核郑女的申请案。
郑旭智是黑龙江姑娘,拥有大陆吉林工业大学文凭,但郑女嫁到台湾後,因我政府不采认
大陆文凭,郑女学历如同一张废纸。在丈夫支持下,郑女打行政诉讼争取自身权利,成为
第一个为学历检核和教育部打官司的大陆配偶,而且初审胜诉。本案可上诉最高行政法院
。
依法院判决,吉林工业大学是教育部公告认可的七十三所大陆高等学校之一,只要郑旭智
齐备法定文件,且没有不得认可的消极条件,教育部就没有裁量的空间,必须审查认可郑
女的大陆学历。
郑旭智指出,八十三年一月她自大陆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系毕业,八十六年和
丈夫结婚,九十三年八月廿七日取得在台的定居许可。
同年九月,她向教育部申请采认她的大陆学历,教育部以「现阶段大陆地区高等学历尚未
开放采认,也未受理报备」,拒绝她的请求。她提诉愿被驳回後,决定力争到底,和教育
部打行政官司。
法院审理过程,教育部一再强调是否开放采认大陆高等学历是「政策」问题,事涉国家高
等教育人力的永续发展及配置;同时应考量各部会整体大陆政策步调的一致性及两岸敏感
问题,须审慎评估,不宜由教育部自行决定。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教育部依两岸条例订了大陆相关学历的检核及采认办法,也在
八十六年公告七十三所大陆高等学校的认可名册;依据这些法令,在台居住的大陆人民有
权请求教育部审查及认可其大陆学历。
【记者李名扬/台北报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教育部必须受理采认大陆学历的申请案
,因为法治国家「政策不能凌驾法律」。教育部次长吕木琳表示,还没收到判决,不便发
表意见,但教育部会审慎研议。
教育部高教司长陈德华指出,现在政府政策是不采认大陆学历,他还不了解整个判决的来
龙去脉;教育部要等弄清楚全案後,才能对外说明。
陈德华说,「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及教育部公告的「七十三所大陆地区高等学
校认可名册」,都是在七、八年前吴京担任教育部长时公布的,但後来被监察院纠正,行
政院指示「重新研议」,因此一直没有执行;从那时到现在,教育部都不受理所有申请采
认大陆学历案。
【2006/05/05 联合报】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3294810.shtml
大陆学历认证》若胜诉 登陆的台湾学子也受惠
联合报记者王文玲
敏感的两岸学历采认问题,因为大陆配偶郑旭智而搬上司法台面,郑女胜诉判决如最高行
政法院维持原议,到大陆读书的台湾地区人民也可依样画葫芦,将强烈冲击政府不开放采
认大陆学历的政策;教育部即使要废止大陆学历检核采认办法及公告的名册,也要再经历
一场开放与否的辩论风暴。
由於「大陆地区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适用的对象,除获准在台定居的大陆人民,也包括
取得大陆学历的台湾地区人民,因此,郑旭智为自己争权利若胜诉确定,不但其他大陆配
偶受惠,也意外「造福」有大陆文凭的台湾人民。
两岸学历采认问题争吵多时,教育部当年订定大陆学历检核采认办法及公告名册,引发政
坛上轩然大波,最後导致部长吴京下台。但吴京走人,风波暂息後,没有人再认真检视已
通过的办法、名册所代表法治上的意义,成为教育部今天行政诉讼失利的关键原因。
依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意旨,教育部是可以废止已经公告多年的大陆高等学校名册,
使检核及采认失去「对象」而无法实行;不过,在时有要求开放大陆学历采认的呼声中,
若要废止,免不了又会掀起对立的辩论。行政机关轻忽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反而由一个大
陆配偶经由行政诉讼来提醒纠正,令人汗颜。
【2006/05/05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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