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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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反《集游法》 警方执法过当 台北地院宣判林柏仪无罪
时间Mon Jun 5 20:21:10 2006
反《集游法》
警方执法过当 台北地院宣判林柏仪无罪
■苦劳报导2006/05/30
大事记
2005年,7月,反高学费团体在教育部前陈情,五名成员因违反集会游行法遭移送。林柏
仪拒绝认罪遭到起诉。
2006年,4月12日,第一次开庭
2006年,5月3日,第二次开庭,警方又以违反《集游法》,移送声援的辜郁哲、黄佳平、
吴豪人等三人。
2006年,5月30日,第三次开庭,台北地院宣判林柏仪无罪。
「虽然法院有进步,但还是不够!」当林柏仪今年下午听到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他违反
集会游行法无罪,作了以上的评论。
去年7月,反高学费团体至教育部前陈情,有五名成员因违反集会游行法遭移送。其
中林柏仪拒绝向检方认罪遭到起诉。今天下午,台北地方法院以林柏仪从事的活动,没有
妨害交通及有碍社会秩序,不足以符合违反《集会游行法》的构成要件,所以宣判无罪。
林柏仪表示,司法的判决,可以说是赏了过度执法、侵害人民权益的警方一巴掌。不
过,林柏仪认为,法官还是没有针对《集会游行法》本身的问题,有比较进步的见解。
按照现行法令,每次人民团体要陈情、集会、游行,居然还要事先经过警方核准,限
时不解散,将立即面临被起诉的威胁,台权会会长吴豪人多次表示,《集会游行法》根本
就是违宪的恶法。
原本「集游恶法修法联盟」希望透过林柏仪的案例,进行饱和诉讼,打到释宪为止,
没想到一审就被判无罪,若检察官提上诉,将继续诉讼到底。
不过,由於两年来教育公共化连线在教育部前的抗议,每次都有数人被警方以违反《
集游法》移送,未来集游恶法联盟仍然将针对每个案例,冲撞司法体制。
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吴佳臻表示,肯定台北地方法院的判决,这是一个让社运团体
和台湾社会感到非常振奋和肯定的判决,不过《集游法》还是存在,限制了人民表达意见
和集会游行的权利,集游恶法联盟除了将持续以法律诉讼要求司法机关表态之外,也将要
求立院修改《集游法》。
不过台北地院的判决,似乎引起了警方的不满。当无罪判决确定後,「集游恶法修法
联盟」随即召开记者会,但警方已经不敢举牌宣布违反《集游法》,却对进行案件说明的
世新大学讲师蔡建仁,进行挑衅,以致於发生冲突,并将蔡建仁以妨害公务进行侦讯、移
送。
http://www.coolloud.org.tw/news/database/interface/detailstander.asp?ID=1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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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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