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ayan19 (我现在还不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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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大联盟挖角青棒球员教育部:签约就不得打学生比赛
时间Tue Jun 6 17:42:35 2006
在中华民国学生棒球运动联盟里面能找到的最新版的93年竞赛规程中有下列惩处规定
学校球队参加棒球联赛期间,严禁学生球员、教练或家长(监护人)与国内、外职棒有关团
体或经纪公司等单位、人员签约(含经纪约),从事商业或金钱交易之行为。若有违反,
经查属实者,该校球队相关人员除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议处外,并处该球队(含队职员)
禁赛一年之处分。
所以球员签约的时点似乎变的很重要,是否在棒球联赛期间签约是主要争点吧
球员资格认定的部分并没有提到职业选手不得参加
仅有概括性的规定
因重大特殊因素,致使球队(员)不符学生棒球联赛之球员资格规定时,得由球队(员)
学校报请学生棒联初审後,提送学生棒球联赛指导委员会审议,并以指导委员会之议决为
最终判决。
签约成为职业球员为重大特殊因素没什麽好争议,但是在联赛後始签约是否可以
溯及既往惩罚该球员所属球队,似值得讨论。
2006/06/06 14:24
记者罗暐智/台北报导
高雄市三民高中蒋智贤、黄志祥与台中高农林旺亿等青棒球员与美国职棒波士顿红袜队
签约,遭学生棒球联盟惩处,波及到学校与教练。教育部体育司专委王汉忠6日表示,
学校已解禁,但这3名球员与职棒队签约即形同职业球员,坚持不让这些球员参加国内
的任何比赛。
林旺亿、蒋智贤与黄志祥等球员今年先後私底下与美国职棒波士顿红袜队签约,又继续
参加青棒比赛,引发其他与赛学校不满,提出抗议。
依现行罚则规定,学校球队参加棒球联赛期间,球员、教练、家长不得与任何职棒球队
金钱交易,因此学生联盟取消球员、教练的参赛资格,甚至连学校都被禁赛。
波士顿红袜对亚太区球探部长大威(Jon Deeble)认为,台湾并未对外宣布签约规定,
而这些球员也非球赛期间签约,并无违反规则,这样的处分对球员与学校来说都不公平。
大威认为,红袜队并非恶意与高中球员签约,只是徵询过大联盟官方,也不知道相关规定
,之前也有相当多球员在青棒期间就签约的例子,包括发光发热的洛杉矶道奇队的郭泓志
与科罗拉多洛矶队的曹锦辉,都是高中期间就签约,毕业後就到美国去的例子。
带领澳洲在雅典奥运拿下银牌的大威也说,澳洲20年前也是禁止青棒球员与大联盟球队
签约,但开放後证明,设限封杀球员的未来是错的,也造就目前很多澳洲球员在大联盟
讨生活的例子。大威说,
他们希望球员在台湾完成学业後,在到美国去打球,并非挖角後
即把人带走,这样的惩处非常不公平,「没有犯罪的人难道会被抓吗?」大威强调,他们
只希望带给球员更好的发展空间。
亲民党籍立委刘文雄与干事长李鸿钧认为,学生球员与大联盟签约,是保证球员的未来,
也非在规定时间内签约,於情於理都没有不对,况且,
球员签约後也在台湾念书,球技
也没因为签约而瞬间变强,棒协要防止恶意签约与挖角,应该主动与大联盟签约,保护、
辅导学生球员权益,不要让大联盟低价签约。
上面两段是屁话,乱凹 -_-ˊ﹌
王汉忠认为,学校可以解禁,毕竟校方也不知情,况且这样的惩处是害到仍具比赛资格
的其他学生,但是教练没有尽到督导之责,让球员私底下与职业队签约,因此坚持对教练
与学生球员惩处。
王汉忠指出,球员与职业队签约就具备职业球员身份,依现行规定就是不能打业余性质的
学生棒球比赛,这相关规定是这是教育部与高英杰、林华韦教练等人开会讨论的结果,
长期以来都是这样,其他参赛学校也坚持要惩处。
http://www.ettoday.com/2006/06/06/91-19503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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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美国职棒波士顿红袜队与台湾青棒好手於非球季期间签约,教育部体育司开会後决定
签约球员不得再打学生队。教育部体育司专员王汉忠今天表示,台湾学生联盟相关规则
明定,学生球员一旦与职业球团签约,即视为职业球员不具学生身份,经与棒界人士
会商後,才决定取消他们参赛资格。
现行学生联盟处罚则规定,学校球队参加棒球联赛期间,球员、教练、家长不得与任何
职棒球队金钱交易,但红袜队与台中高农林旺亿、三民高中蒋智贤,分别在联赛开打前
与球季结束後签约,被给予停赛处分,连带学校球队也遭受禁赛一年连坐波及。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上午召开记者会,邀请相关单位与波士顿红袜队亚太区球探部长狄波
说明其中原委。
狄波指出,红袜队无意把已签约球员立即带回美国,原则上会等他们毕业,何况红袜队
与球员签约,完全依据学生联盟规定,但球员和所属学校皆被处以禁赛,难以理解。
王汉忠表示,
规则明定学生球员身份有延续性,何况学生球员与职棒签约,即不具学生
球员资格,这是台湾棒界研议後的一致共识,经与高英杰、林华韦教练等人商议後,
教育部体育司才决定予以惩处。
这是怎麽回事 !?
中华民国棒球协会执行秘书黄敏指出,旅美好手曹锦辉和郭泓志,先前即因签约衍生
许多争议,若非学生联盟的规则,很难杜绝挖角风,何况美国与日本也严禁高中以下
球员签约。
不过,党团干事长李鸿钧和党籍立委刘文雄(不分区)质疑,规则为保障台湾棒球命脉
立意虽佳,但难免影响优秀选手出路,盼棒界人士与美国大联盟磋商彼此都能接受的选秀
方法,使更多台湾好手能扬名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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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红袜队签约 教练学校遭教部连坐处分
中广新闻/蓝孝威
美国职棒波士顿红袜队的球探,去年来台湾签下两名高中棒球选手,结果这两名高中球员
所属学校的球队和总教练,都遭到教育部体育司处以禁赛的连坐处分,不仅影响球队成员
的升学权益,签约球员在校的人际关系也严重受损,立委要求教育部马上废止不当处分,
但是教育部和棒球协会坚称,这是为了保障高中球员的权益,双方观点毫无交集。
教育部体育司专门委员王汉忠表示,根据现行规范,高中球员一但和国外球团签约就变成
职业身分,不能再参与国内的学生比赛。波士顿红袜队亚太区球探部部长Jon Deeble不解
地说,
台湾的高中球员就算和美国球团签约,也要等毕了业之後才会去美国发展,不会说
签了一纸合约,球技就会在一夜间突飞猛进,因为身分问题而禁止球员在台湾比赛,令人
无法理解。
屁话,同上 -_-ˊ﹌
亲民党立委李鸿钧和刘文雄希望,国内棒球界能够多为年轻球员的职业生涯和未来着想,
如果学生在体育上有优秀成绩,进而到美国大联盟发展,像王建民一样成为台湾之光,
大家应该乐观其成,同时希望球员和教练的连坐处分能够予以撤销。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4.133.130
※ 编辑: asayan19 来自: 140.114.133.130 (06/06 18:29)
1F:推 dejen:很赞的讨论,台湾体育法律的未来就靠高律师了^^ 06/06 19:05
2F:推 midstrong:所以禁赛是行政处分? 06/06 22:49
3F:推 dejen:联盟是行政机关吗?....@@ 06/06 22:52
4F:→ dejen:不知道台湾的运动联盟跟体委会是什麽关系....不清楚体育事项 06/06 22:53
5F:→ dejen:但是若无法律依据,应该只是私法关系吧..... 06/06 22:54
6F:→ dejen:我是指学生球员与联盟间应该是私法关系.... 06/06 22:55
7F:→ dejen:说不定还有限制为能力的问题..... 06/06 22:56
8F:→ dejen:限制行为能力 06/06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