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jen (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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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 刑法新制实施 五人因此出狱
时间Tue Jul 4 11:34:57 2006
刑法新制实施 五人因此出狱
记者萧白雪/台北报导
刑法新制七月一日施行,法务部指示台湾高检署清查可能适用进而获释的受刑人,迄今确
认有三人因不能犯除罪化、两人因无效教唆的新规定而受惠无须服刑。
法务部指出,刑法上对於主观上有犯意、但客观行为未达到犯罪行为的称为「不能犯」,
例如甲虽然想下毒害死乙,但却拿糖当「毒」,实际上无法毒死人,法律上不罚;但现行
法令对於不能的未遂犯仍有处罚规定,新法则删除所有对不能犯处罚的规定。
根据高检署的清查,台中、嘉义及高雄地检署都各有一名人犯因被控不能犯,在七月一日
刑法新制实施後,都将免除执行。
高雄地检署嘱托台中地检署执行的宋姓受刑人,因涉嫌制造安非他命被高雄警方移送法办
,法院确定判决虽认为他的制毒方式无法制成市面上有效的安非他命,却仍以不能未遂犯
判两年半,加上他另外犯有四案,共应执行七年半徒刑;他已服刑一年多,但因不能未遂
犯部分可望免除执行,地检署已将全案送交高雄地检署重新计算刑期。
此外,失败教唆与无效教唆的刑责,在七月一日施行的刑法中都已被删除;例如有媒体报
导医师和护士发生婚外情,医师的太太受不了自杀,护士还教唆医师不要对太太急救、反
遭医师指责,护士更因此被控教唆未遂判刑,只要该名医师未听从护士的指示,「教唆失
败」即无罪可罚。
清查结果显示,云林和高雄地检署各有一名无效教唆犯,在七月一日後可望受惠、免除其
刑。
至於外界关注因公务员定义变更可能产生变化,并无人受惠。
【2006/07/04 联合报】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33885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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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暴露了一个世界道德上深刻的堕落
这个世界赖以立足的基本点,是回归不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了
----米兰 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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