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ngneng (企管人)
看板NTHU_LST_94
标题Re: [转录] 骂狗「你欠电喔」 判拘役30天
时间Wed Mar 26 23:17:51 2008
※ 引述《dejen (D.J.)》之铭言:
: 骂狗「你欠电喔」 判拘役30天
: 民视新闻网 更新日期:2008/03/26 17:59
: 小黄面对镜头就发动攻击,主人硬把牠抓回家,牠在车库里狂吠,日也叫,夜也叫,吵得
: 隔壁第二家住户蔡和颖抓狂,他骂狗主人蔡姓妇人说,你家狗欠电是不是,还好没一脚踹
: 下去,不然还要被判伤害罪。
: 蔡姓狗主人认为欠电,有恐吓加害她财产的意图,向法院提告,法官还判恐吓罪成立,男
: 子拘役30天。
: 提告的狗主人不愿意受访,邻居久闻凶恶小黄的名声,觉得法官判决不合理,邻居猜想一
: 审年轻女法官,听不懂台语,不晓得「欠电」或许只是情绪用语,不是真的要拿电电狗。
: 邻居认为或许法官该找当事狗小黄问问,牠想咬人,结果人家骂牠你欠电喔,牠会不会心
: 生恐惧。(民视新闻徐秘康、林进龙台中报导)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326/11/w43a.html
第 305 条 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不晓得法官是如何获得致生危害的有罪心证
检察官或告诉人(or自诉人)是如何举证证明致生危害於安全
我倒认为这属於被告的言论自由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88.118
1F:推 dejen:至生危害於安全,是否包含财产安全? 03/27 00:17
2F:→ nengneng:我觉得关键是在如何证明....危害可能....危害程度等 03/27 00:20
3F:→ nengneng:当然本条的构成要件一定是被害人感觉到其财产有受损害的 03/27 00:21
4F:→ nengneng:可能性,绝不会是财产(小狗)本身感觉到危害而不安 03/27 00:22
5F:推 dejen:你不能把报导中邻居的说法当成法官的心证吧... 03/27 01:22
6F:推 dejen:不过我是觉得拘役判得重了些 03/27 01:25
7F:→ dejen:另外我觉得法官应该可以拿动保法来「恐吓」一下被告...XD 03/27 01:26
8F:推 dejen:另外这篇报导中记者的程度还是差到不行 03/27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