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ng1300905 (sheng)
看板NTU
标题[公告] 板规修改
时间Mon Nov 19 17:33:24 2012
各位板友好
新板规已修订完成并在下篇公布
在此说明修订的一些条文和执行标准
第一是
取消一级和二级的分类
因为原本此分类是区分严重性
但此分类亦不是同样二级规定的罚则都一样
所以改成条列式的文章和推嘘文规范
并在条列後写出罚则让板友参阅
第二是增加违规管理办法
在办法里写出违规时的处理方法
并且考量如果是新手的原因不小心触犯板规等情节不严重的情况时
也可以根据此办法
在违规情节不严重时给予警告或删文处理
而
无关板旨文也有删除的依据
这里的无关板旨文
是指明显跟台大无关或是有更适合的看板的文章
像是课程文比较适合发在NTUcourse板 如果发在台大板可能就会考量直接删除
而最近一些跟宿舍相关的议题
我觉得如果只跟一间宿舍有关
可能就发在自己宿舍板比较恰当
但若是影响范围超过两间以上的宿舍
发在本板就较无争议
例如之前的转角哥 影响的不只男一舍 而是整个长兴舍区
我觉得发在台大板并无不妥
当然跟台大相关认定上可能有点模糊
像是台大附近的一些食衣住行资讯也是跟台大相关
但是附近是多远可能每个人的想法会不太一样
也很难给出确切的范围
但我想还是尽量从宽认定
并且取消主动执行和板友检举的区别
除非限定当事者人检举的条文
其他板规都可以由版主主动执行
或是板友们觉得有违规之嫌疑也可以利用站内信跟板主检举
第三是把
时效文在到期时删除的事项加入板规中
以便执行时有板规基础
第四虽然没有修改
但执行时常常造成误解所以这里再重申一次
关於广告文 若非具公共利益或讨论价值者
如果想要保留广告文者
请在文章或下面推文里
写出留下理由和保留期限
否则根据广告文管理原则
会删除然後把文章移动到tab文摘区
请想PO广告文的板友注意这规定
第五是把
发文限制从劣文三改成劣文一
因为台大版考虑新生因素不便有登入数和文章数的发文限制
但可以用限制劣文次数来降低有人闹板的事件的机会发生
我想这应该不会影响多数正常使用的板友
因为根据PTT版规定
首犯者三天可以删除劣文 再犯者每180天可删除一次
且大多数板的板规中 劣退都是属於重大违规者
所以会到劣二表示至少半年内有超过两次的重大违规纪录
且之前提出更改劣文次数的想法时并无太多板友反对
故在此会决定降发文限制改成劣文一
并向组务申请
最後在说明一些文章和推文规范的条文执行标准以降低执行时的争执
第二条增加
回文字数的限制
这里主要是限制回文的部分
原本之前在取消一行文规定时
有在修订中希望回文时不要回一行文
但没有修正时加入板规
以至於如果有人回文时 可能只有回一个 对或不对
只使用无实质内容感觉会有点争议 因为感觉好像还是有回答问题
但明明应该是用推文就可以了
而限制三十个字 我想三十个字在推文中大概不到两行
三十个字以内应该都是可以善用推文的范围内
而
发文则不受字数限制
但文章如果无实质内容的话也会受到此条的规范
第三条是增加
禁止使用注音文、火星文等造成阅读困难的规范
这里主要是规范句子内的实词的部分
尤其是在文章中
如果名词使用像是注音文 可能有不只一种解释
或是把"我"都打成ji3
这些情况就可能造成阅读困难
如果是不小心打错字或是句子前後的语气词或表情符号等较不影响阅读的情况
我想就不用严格的规范
而推文的影响我想也比较轻微也会比较从宽处理
但如果过於严重的情况
例如整句推文都是注音文 也还是会收到这条的规范的
第六条是
禁止手动置底
较常出现的情况是网宣文 但任何文章都受到此条规范
像是网宣文 除非有时间地点改变等重大的更动
请勿利用重发或是自回文等方式手动置底
而如果有重大资讯变动者
则可以删掉原文後再发 最好在文章内着名变动部分
或是可以直接更改原文
第八条是原本的板规二(2)的更动
我想文章标题禁止出现ID这点可以删除
但如果标题出现他人ID 内容有对於此人的人身攻击的话
可能会因重大人身攻击而受到处分
但像是姓名等个人资料方面
PTT站规本身就有对於使用者的个人资料的规范
在无他人同意下
禁止随意公布其他板友的姓名等个人资料
我想主要依据个资法
除了公众人物、为了增进公共利益或是为防止他人权益之重大危害等原因外
姓名等个人资料不可随便公布
这里公众人物界定我想除了会上电视新闻的政治人物或艺人等之外
因为这里是台大板
我想教授或是在台大有正当职位的像是行政人员或学生会长、代表等也算是公众人物
上述公众人物在文章中如果必要写出的情况下写出姓名并无不妥
但即使是公众人物也不能随便公布过於隐私的资料
而如果捡到别人证件也可以根据防止他人权益受损而公布姓名资料
但我想也不可以太过分的公布 像这里也不应该随意公布生日等其他资料
第十条是原本板规是根据刑法309条~314条而设立
因为PTT是开放场所
任何侮辱和诽谤其他板友或族群的言论
都有可能造成公然侮辱或诽谤罪
这条本意也是要保护双方
以前有许多在网路争执闹到法院的例子
这里希望在争执还没有扩大之前给予规范
侮辱方面的执行的标准是
只受理对人本身的污辱,且只由当事人检举
这里的对人是指说
例如如果是说XXX是废物 XXX就可以提出检举 且板主会受理
但如果是说XXX的文章很废 这个就是非对人 所以不与受理
且只有当事人觉得有人的言词造成他的人格或人身受侮才可以私信检举
但言词的严重性 怎样才算是侮辱 我想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
不过现实有许多可能大家不觉得那麽严重的言词但被告公然污辱罪起诉甚至有罪的
所以只要是言词客观上具有贬意的
且能明确看出对象主体时 都有可能受到此板规的规范
所以请板友们讨论时不要随意的人身攻击并注意自己的言词
而诽谤是跟现实情况相关的
这里我想很难认定 且很少出现
但还是写下备用
只要写出对方的负面行为且没有证据之下
对方提出检举就可以受理
例如你写说XXX作弊被记大过
但XXX检举说没有且你无法提出证据的话
这里可能就会根据这条处理
最後如果是过於严重的人身攻击
例如使用脏话或连续推文来人身攻击他人的话
因为影响板面严重便可直接处理或接受非当事人的检举
第十一条最早是指弱势族群後来改成特定族群
因为即使是非弱势的族群
但依然不可使用 真希望XXX都被车撞死之类的仇恨性或威胁性言论
并且把
禁止歧视性、污辱性评论也加上板规内
这里主要常出现的可能是以偏盖全且造成污名化的评论
例如你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 XXX大都是爱滋病带原者
这句就不太洽当可能会受到此条规范
第十三条是比较常出现争议的条文
这里稍微写出一些判断讨嘘文、引战文、闹板文的依据
虽然很多文章可能同时是讨嘘文又是引战文
这里讨嘘文 把原本嘘文数量改掉
主要是规范文章内是
刻意且恶意的引起嘘文者
例如即使你文章内容都写得很正常 但最後加一句
我写得那麽中肯 嘘我的都是笨蛋
可能就会被认定讨嘘文
而如果只是文章意见跟一些板友不同而被嘘
但内容为理性讨论且没有跟其他板友呛声或是挑衅的
便不会因为恶意而被认定为讨嘘文
而引战文的认定
像是你如果写说XX系都是一些英文不好的人在读的
就会被认定是恶意引战
但板友们还是可以理性的讨论各系的不同
只是不要使用过於挑衅或轻视的口气
闹板文则因为情况众多
有时候可能不是只是一篇文章
可能是在许多人的文章下推文争执但重大影响看板秩序
所以板规只能举出一些可能的情况让板友们规范
而非列举的情况但版主认定为闹板依然可以根据情况执行板规
主要是根据如果版主
认定有严重影响看板秩序者
可用闹板文情况规范
最後如果板友们对新版规有问题请在下面推文讨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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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3.162
1F:推 spacedunce5:可是我觉得你用词的精准度也造成我的阅读障碍也……XD 11/19 22:09
2F:推 shanyanyu:可否整理上色让大家较方便阅读.....通篇没分段阅读困难 11/20 00:08
※ 编辑: sheng1300905 来自: 140.112.233.162 (11/20 01:01)
3F:推 jennya:推 看得出版主的用心...... 11/20 05:17
4F:推 wearytolove: push 11/20 07:20
5F:推 newwu:不知道版主会不会看到,我看版规第11条旱地十条有部份重复而 11/20 23:57
6F:→ newwu:且办法不太一样,第十条是需当事人提出,第十一条的特定人物 11/20 23:58
7F:→ newwu:部份却不需当事人提出,却重叠到第十条上了 11/20 23:59
8F:→ newwu:我认为这样的制定是否有些奇怪 11/21 00:00
9F:→ sheng1300905:抱歉有点晚看到楼上 我会找时间再说明清楚的 11/27 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