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yogi (代代木)
看板NTU-Exam
标题[试题] 97下 黄锦堂 行政法 下
时间Tue Jun 16 21:49:47 2009
课程名称︰行政法 二
课程性质︰政治系公行组必修
课程教师︰黄锦堂 教授
开课学院:社会科学院
开课系所︰政治学系公共行政组
考试日期(年月日)︰2009.6.16
考试时限(分钟):1530~1745
是否需发放奖励金:是
(如未明确表示,则不予发放)
试题 :
壹、得携带六法全书以及笔记本、教科书或参考书
(老师表示除六法全书以外之文字为误植,但最後25分钟之延长加赛时间又开放看书)
贰、共四题,各25分
一、民国97年1月24日重新修正公布之「残障福利法」第23条第三项规定,旧有公共设施
或设备不符中央主管机关所订之便於残障者行动及使用之设备与设施规范者,各级政府应
编订年度预算,逐年改善。但本法公布施行五年後,尚未改善者,应撤销其使用执照。如
B县县政府并未依上开规定编订年度预算,逐年改善其旧有之公共设施或设备,亦未撤销
其使用执照,致身心障碍者某甲行动及使用极不方便者,事问某甲是否能请求国家赔偿?
(民国85年司法官第二次考试行政法第四题之二)
二、下数最高行政法院裁定(文字上黄老师略做调整,以便同学们建制更容易了解。),以
上诉人写六点理由并未表明原判决有何不适用法规或适用不当,或有如何合於行政诉讼法
第243第二项所列各款之情形,而驳回上诉。请同学将之润饰、补充或改写以便合於上诉
要求。
(试卷列出97年度裁字第02312号之内文。)
三、阿胡斯公约之如下诉讼条款,对我国行政诉讼法带来如何冲击或启发。
(试卷列出该条款之英文版本)
四、行政程序法之不予意见陈述、给予意见陈述与听证,三者的选用标准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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