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tery (补捉风般的温柔)
看板NTU-K8
标题Re: [转录]挖哩咧..!! "士林之狼"降临台大校园啦!! …
时间Thu Aug 9 14:48:26 2001
※ 引述《rFRANK (不争)》之铭言:
: 这就是不同价值之间的冲突了
: 理论上,我们无法预测未来的情形
: 我们无法得知未来他是否会再犯
: 以维护受刑人的立场来看,他的确有向善的可能与读书的权利
: 也凭实力考上了
: 但是站在其他学生的立场来看,我们也应有免於恐惧与危险的自由
同意。
: 学生只是处於一种自保的心态
: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 我们不是要害他、歧视他,而是在做一种受伤害的预防
: 面对着有这样前科的受刑人(他以前的目标还是学生喔..)
: 在我们无法确定他是否真心改善之前,是不应该让学生处於危险之中
: 总不能像最近的土石流一般,事情发生了才在做事後孔明
: 其实事情的关键在於我们并不深深地了解他,也不能预测未来
: 只能由他过去的行为去做一些判断
: 光是「考上」这件事情只能确实地证明他已拥有一定的知识
: 但对於「德行」并无法做出有效的证明(会念书又没品的人并非没见过)
没错。
但这两句话是否适用於全台大学生呢?是吧!
对於今年以13岁考上台大电机的那位学生而言,
我们的确只知道他有一定的知识,那他的品行呢?
这麽看来,台大哪一个学生是在检定过德行的标准後才据以为入学的依据呢?
没有吧!
或许你要说,可是其他人没有过犯罪行为,没有前科。
没错,这也是事实。
但对一个前科犯,
司法既给予假释的机会,给他一个自新的机会,
那麽表示肯定他在服役期间的表现,
他也的确为他之前所犯的罪行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在获得司法上的假释後,社会是不是应该给他一个机会?
社会大众难道就要以他的过去做为他现在以及未来行为的论断吗?
(别忘了,也是有人考上大学,可是不符合假释条件,一样不能去念的!)
如果你是那名受刑人,你怎麽想?
我同意防范是需要的,
他也只是在假释阶段,假释阶段应有的程序法院应该都会负责吧!
(印象中是有的)
对於他,以及对於「每个人」,我们难免都会防范。
只是,对於他,在防范的同时,是不是我们也不应该带着太多不接纳的眼光?
: 「如果此人有心向善」也只是"如果"罢了
: 若这个"如果"未来并不成立呢? 岂非好心作坏事、更添牺牲者?
对於「如果」他会再犯,
也只是假设。right?
: 我并不想拿无辜的台大学生来做这样的赌注,因为绝对输不起.
: 而当我们未知的时候,"为最坏的结果做预防"似乎是相当正确的作法
: 要进来,并不是不行
: 但希望能够给我们保障,最好是能够限定他的自由,不要随便给他假释
: 或者要有确切的根据能证明他绝不再犯
: 不然我们很可能会把一只号称吃素的狼,不施枷锁地放进羊群里
: It's very dangerous.
假释的条件我不清楚。
犯人在狱中的表现再好也可能都只是敷衍。这是真的。
少年监狱的青少年,很多都是这样。
他们出去後呢?
的确再回去的人很多,累犯!
但是说真的,我还是相信累犯有一部份原因是我们根本没有帮助他们改善,
改善他们相对於一般人应有的生活条件、社会支援.....
所以他们回到社会後,
又能做什麽?走回头路........
十分无奈的......
p.s.对於有些人是天生的反社会人格,
那.......以上就不适用吧!这部份,我现在还没个定论。
(虽然我们系上老师有人认为,反社会人格的人也是可以走向正途的.......
但我和我同学多持不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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