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rie0905 (认真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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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BEBI] 第三届生医电子与资讯学研究所所学会会长选举登记
时间Fri Dec 18 11:44:25 2009
一、第三届国立台湾大学生医电子与资讯学研究所所学会改选会长一名。
任期自中华民国九十九年二月一日起至一百年一月三十一日止。
二、投票日期:
定於中华民国九十九年一月四日(周一)上午九时至下午七时
选举人以台大生医电资所学生为限。
三、会长候选人资格:
凡台大生医电资所学生,不限年级,只要有服务热诚及意愿者即有参与选举权利。
四、即日开始接受登记,登记时间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五、选举规则:
(1)多人选举规则
若有多组候选人角逐,总票数需超过硕士班学生总数的五分之一,始为有效选举。若
未超过五分之一票数者,於投票日之後择日再次举行投票。若仍未超过比例,则由原任学
会开会决定之。若为有效选举,则由获得相对多数票数者当选为新任所学会会长。如遇两
组或多组候选人因票数相同而无法决定,则相同票数候选人於投票日之後择日再次举行第
二次投票。
(2)单人选举规则
若只有一组候选人,则圈选赞成与反对两项。若总票数超过硕班人数五分之一,且赞
成票多於反对票,则此组候选人当选为新任会长。若总票数未达硕班人数之五分之一,或
是虽达五分之一,但反对票多於或与赞成票票数相同者,交由原任所学会开会另作决定。
(3)无人登记选举规则
若无人登记候选人,则由该年度硕班新生推选一人接任会长,经由原任所学会开会同
意後即为新任会长
六、宣传:
(1)宣传期间各组候选人所进行宣传方式不限,以不妨害系馆整洁及秩序为原则。
(2)宣传期间如有必要张贴海报,须经系学会盖会章以示核可,并经学会指示张贴。
(3)宣传期间应尽量避免对他组候选人的攻击言论,以不伤系上同学间和气为原则。
(4)在宣传期过後各组候选人需将宣传文件清理乾净,以维持系馆整洁。
七、备注
本公告如有不详尽之处,经原任所学会讨论後得随时修正之。任何相关问题,原任
所学会保有最後决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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