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Chorus (台大合唱团)
看板NTUChorus
标题[公告] 关於声乐课(二)上课注意事项
时间Sun Mar 5 22:35:28 2006
*声乐课上课场地分别在三楼的小型排练室(镜室)以及大团练室(平常练唱场地)
请记好自己的上课时间及地点 并请勿迟到
*第一次上课 请记得领上课证 并将证上所需资料填写完毕
另外 请特别抄下老师手机 以及同班同学手机
*尔後每次上课 无论是否帮人代上 都须请老师於证上签名 以兹纪录
*声乐课请勿无故缺席 无故缺席者照常计一次算学费
*如有临时突发状况不能上课 请找同班同学代上
另外也请致电老师 向老师致歉
*所有上声乐课的骨头 都必须要上公演 否则期末结算取消折扣 依市价计费
*於最後一次上课後将上课证交回乐训 以便统计学费 学费请於公演上台前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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