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rin (不聒絮)
站内NTUDormF4
标题Re: [问题] 地下室
时间Sat Sep 27 09:01:01 2008
※ 引述《ecila0827 (.......)》之铭言:
: ※ 引述《garrin (不聒絮)》之铭言:
: : 已请男四辅导员公告与劝说,但仍有12 位同学
: : 仍旧没来领回寄放物品。
: : 女四辅导员
: 开学都过了这麽久了
: 没道理还不给我们一个完整的住宿空间吧
: 这里是"女四"不是"男四"
: 女四的宿费是我们缴的而不是男四缴的
: 我们应该拥有完整的女四使用权
: 没道理缴了钱却不能够享受空间!!
: 如果他们不来领回 是否应该视为他们放弃自己对物品的所有权了呢
: 就算是租借 期限届满也应该把自己的物品搬走吧
: 再说男四已整修完毕
: 舍方若要再继续担负保管的责任
: 也应该使用男四的空间而不是女四的吧
: 请辅导员为我们争取权益
: 您是女四的辅导员而不是男四的!!
男四辅导员回覆我们已经在处理了。
女四辅导员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0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