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7 (男七生治会公用帐号)
看板NTUDormM7
标题[公告] 住宿生注意事项
时间Fri Aug 24 12:51:42 2007
1、住宿同学请勿於寝室内使用违规电器品(电炉、电锅、电磁炉、电热、电壶及养鱼缸
等)以免发生危险,如经发现以住宿法规议处;若必须使用延长线,其插座需附过载跳脱
装置并经商品检验局检验合格销售之商品。
2、维护宿舍之环境卫生,请勿於舍区及宿舍内饲养动物。
3、本校住宿之法规规定,住宿同学不得留宿外客、让异性进出寝室及顶让床,违者依法
规议处。
4、本校住宿之法规规定,住宿同学不得利用宿舍网路从事不法之行为或违反学术网路之
使用规范,违者依法规议处。。
5、93学年度起大学部及研究所新生住宿生应收取押金(学期住宿费之三分之一),并同於
学杂费统一收缴,若无发生损害赔偿公物情形者,於退宿时无息退还
(收据请保存,於申请退宿退费时须提出)。
6、住学生於每学年度内应参加学校举办之防灾演习,若未参加,则予以退宿。
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住宿服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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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9.97
1F:推 ateclean:三分之一好多 @@ 08/24 19:51
2F:推 cutegolddog:规定越来越ooxx了 囧.... 08/24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