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dulaw (iedulaw)
看板NTUE-LAW
标题[闲聊] 口试後有感
时间Sun May 2 18:00:31 2010
昨日顺利完成的口试
不久的未来就有新一批生力军加入本所
但在恭贺之前
略将口试中观察的心得分享如下
一、排除因紧张而生的词不达意,多数考生的准备似乎未臻完美。首先,就口试必问的自
我介绍、报考动机、学习规划与生涯发展等问题,多数人大多回答的片片段段,仔细串起
前後回答的内容,发生矛盾、空泛、欠缺关联者所在多有,但这不是在口试前准备时,应
自行评估、拟答的基本工作吗?
二、由於准备不足,匆忙应对口试委员的提问,以致回答内容不够精确,甚至口试委员必
须一而再、再而三的换句话说,「引导」考生回答口试委员所希望应答的内容,这样不够
精确的回答,实为口试中的大忌,以致口试委员还可能当场好心地指导考生须对学习计画
、报考动机等熟悉明了等情况发生。
三、因为教学资源有限,老师们都希望找出对本所最有热诚、对学术研究可以有一步贡献
的学生,因此,报考动机应是所有提问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观察考生的回答,有的称
因工作因素与文教相关、因工作需要法律背景的训练、因为住居所与学校距离近、因为父
母工作之影响等等。实则,从报考动机中,还可以发现考生是否事前对本所有所了解,这
不是要考生对本所特色、发展一五一十的观察背诵,而是藉由充分的了解,才能让口试委
员知道你对进入本所是深思熟虑过的,是会自我负责的,更藉此评估未来投入本所研究的
深度。以此反推,报考动机,除了自我实现作为主要的原因之外,更需要点明,本所的教
学特色与方向,与自我实现的关联为何,必要性为何。由此可知,像是「家里住的近」、
「妈妈是老师」等,应避免以此为回答内容,应在短短的口试时间里,指出「非本所不可
」的关键因素,才是回答的重点。
四、承第三点的讨论,吾人浅见,目前高教资源有限,在招生名额固定的状况下,到底又
找哪些学生,实有赖研究所针对自我需求与未来发展,加以选择。研究所的学习性质,从
考生的回答略可区分为:终身学习、回流教育、在职进修、学术研究等面向。因此,本所
除了考量入学生是否谓法律系毕业背景之比例、在职或应届生之比例外,或许,对於研究
所学习性质上的不同期待,可能也是必须考量的地方。
敬祝学安
作业、报告、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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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nancy1115: 05/03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