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Hikaru (这只是帐号)
看板NTUFootball
标题Re: [公告] 哈哈哈
时间Mon Sep 24 23:18:02 2007
※ 引述《windyboy (go go goal~~~~)》之铭言:
: 大家有空去 NTUSA 版看一下 5580 篇
: 可以的话推爆他
: 就是这样 我们要发出我们的心中的呐喊阿
和大家报告一下 关於这件事我已经准备好要冲了
提案单大家过目一下 如果可以的话就向校务会议提案了
希望能够达到校务会议代表连署门槛
国立台湾大学
九十六学年度第 一 学期第 一 次校务会议提案单
提案单位(或人)( Sponsor):叶紘麟(学生代表大会议长)
提案联络人(Liaison):叶紘麟(学生代表大会议长)
提案连署人(Cosponsors):
案由(Title):要求校方於操场设灯,改善操场周边照明乙事。
建议(决议草案)(Draft Resolution):
(一)请校方尽速派员前往操场进行会勘,决定架设灯具地点。
(二)请校方於预算中拨款架设操场架设灯具。
说明(Rationale)
(一) 本校操场与足球场常有校内同学与校队练习使用,但是操场照明光线始终不
足,导致同学晚上运动多有不便,而台大校园为开放空间,夜间照明不足实有安全顾
虑,对於女性同学而言更是一大隐忧。
(二) 为方便同学夜间运动,以及强化校内安全,希望校方能够认真考虑操场设灯
问题。
说明:
一、依本校校务会议规则第10条规定:「提出校务会议之案件,除校长交议及各院提议
者外,须有应出席人员二十分之一以上之连署。」校长交议及各院提议之案件依行政程
序陈核,校务会议代表提案需有17人以上之连署。
二、本提案单得迳至秘书室网页下载,各栏如不敷使用,请自行延长加页。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99.62.121
1F:推 socceror:辛苦了.谢谢紘麟! 09/25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