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nieslin (哇哈哈天使)
看板NTUGSA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一下有关於研究生办助学贷款
时间Sat Aug 26 12:21:43 2006
同学你好:
95 学年第 1 学期之就学贷款申请日期为 2006/08/29 至 2006/09/15
收件时间:早上(08:30~11:30)、下午(13:30~16:30)
到台北富邦银行办理对保手续(师大附近就有一间),你携带缴费单以及线上
申请单到台北富邦银行对保,第一次办理记得带身分证件,印章以及户籍誊本
(全户的户籍誊本),对保完成之後,再持缓缴单、缴费通知单、全户户籍誊
本(含学生本人、父母、配偶、保证人,如户籍不同者,须分别检附)及邮局存
款簿封面影本(申贷书籍费者),至总区学务处生活辅导组(行政大楼),医学
院学务分处,社科学院之学务分处换单(要换单因为有些钱不能贷款),最後
拿着新的缴费单於缴费期限至邮局或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缴费,以完成注册手续。
根据国立台湾大学学生会自治规程第一条,本会为台湾大学代表全体学生
之自治团体。以及第二条,凡於台湾大学注册之在学学生,均为本会之会员。
因此研究生也具有学生会的会员资格
至於缴交会费的法源依据是来自大学法第三十三条,法条内容为大学为增
进教育效果,应由经选举产生之学生代表出席校务会议,并出席与其学业、生
活及订定奖惩有关规章之会议;学生出席校务会议之代表比例不得少於会议成
员总额十分之一。大学应辅导学生成立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之学生会及其他相
关自治组织,以增进学生在校学习效果及自治能力。学生为前项学生会当然会
员,学生会得向会员收取会费;学校应依学生会请求代收会费。大学应建立学
生申诉制度,受理学生、学生会及其他相关学生自治组织不服学校之惩处或其
他措施及决议之事件,以保障学生权益。前四项之办法,於各大学组织规程定
之。
台大研究生协会会长 林逸绫
※ 引述《cloud18 (涵)》之铭言:
: 您好 我是今年研一的新生
: 想要办助学贷款
: 刚刚上了学校 生活辅导组的网站上
: 所有的连结(有关助学贷款的)几乎都显示无法连线
: 我想查询相关讯息(包括在哪间银行.要带什麽东西....等)
: 请问有人可以帮助我一下吗??
: 谢谢大家了~
: p.s.另外 我今天收到注册单的时候
: 有夹带一张学生会的150元划拨单
: 请问这个是一定要缴交的学生会费(研究生也是学生会会员吗?)
: 是硬性规定一定要缴 还是依个人意愿要不要参加学生会呢??
: (我没有不缴的意思啦 只是问一下 谢谢罗~~)
: 再次感谢大家帮我解答~~^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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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拉....阿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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