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j (单单为你心有独锺)
看板NTUJudo
标题全国中正盃注意事项
时间Wed Nov 10 13:57:36 2004
过磅时间:
(1)团体组: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三)下午一时至五时止,逾时以弃权论。
(2)个人组:当日早上比赛前二小时过磅(上午六时至八时),比赛开始後
不再过磅,逾时以弃权论。
(3)过磅地点:台北市立体育场(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四段10号)。
选手过磅时应具备以下列套证件:
1.领取选手证後,粘贴二寸脱帽半身照片,详填参加单位、姓名、级组别过磅。
2.特别组、社会甲乙男、女组携带身分证。
3.大专、高中、国中组携带身分证及学生证(缺一不可)
6.凡未带或未带齐证件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不予过磅。
完成过磅通过後,出场比赛时,一律以选手证为凭,其余证件自行保管。
(四)团体赛出场选手体重限制如下:(体重同个人组分级)
1.社会男女甲乙组、大专男女甲乙组:先锋限第一、二级,次锋限第一、二、三
级,中坚限第二、三、四级,副将限第三、四、五级,主将分第五、六、七级。
(七)凡经中华民国柔道协会、台湾省柔道协会、台北市、高雄市体育会柔道委员会
、内政部警政署段级审查会通知升段格式测验者,不得报名参加乙组之比赛,
违者如经大会查实或他队抗议,则取消「全队」比赛资格与成绩,并提交大会
纪律委员会议处。
(八)凡以不正当手段或违背柔道武德精神之团体或个人参加比赛,经大会查证属实
或他队抗议成立,则取消「全队」或「个人」比赛资格与成绩,各该单位之教
练、管理及个人均须负连带责任,并提交大会纪律委员会议处。
(九)团体组每人限参加一队。若个人组同时报名参加两级比赛者,由本会裁定较重
一级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十二)凡参加比赛之选手,务请准备洁净且合乎规定之柔道服装,并携带拖鞋及毛
巾。
(十三)女子选手怀孕者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十四)比赛选手务请携带(半年内)二寸之半身照片两张,以供选手证(过磅证)
使用,如未带者不予过磅。
(十五)女子选手柔道衣内须穿着白色圆领运动衣(严格执行),参加选手柔道服上
只限用学校、道馆、单位名称,不得印有其他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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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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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