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gle0813 (大忙人)
看板NTUMCSA
标题学务分处消息代PO
时间Wed Nov 7 12:48:21 2007
回应某同学之提问:
依据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学生自习空间管理小组设置要点「三、本小组由医学院学务分处
课外活动股、医学院学生会及医学校区各学系系学会会长组成之。医学院学生会会长担任
召集人。」。88学年度医学院院学生会开会讨论医学校区学生自习室使用概况:206自习
室与B2自习室长期有本校其他学院同学霸占座位,影响本院区师生使用自习室之权益,强
烈要求院方装置电脑门禁管制设备,以资区隔非本院区人士进入使用。
医学院事务组因应学生会之要求,遂於89年4月分於206及B2自习室安装电脑仪控门禁
设备,依使用者付费之原则,自费申购感应卡(卡片采循环使用,卡片保证金200元,退
卡时,保证金原数退还。)。感应卡委请厂商制作,(学务分处先行垫付卡片制作费)货
到应付之卡片制作费随即结清交付厂商,尔後卡片发售再归垫。卡片发售最初由院学生会
负责,但同学功课繁重,同学在有限课余时间内购买、发售时间无法交集,以致影响同学
进入自习室使用之权益,同学们怨声载道,学务分处考量学生问题,回应学生之需求,代
售感应卡及卡片资料键入登录。
医学校区学生自习室实施仪控管制後,确实阻隔非本院区人士进入,感应卡需求及发卡数
额与日俱增,且全无退卡之纪录,持卡人进出自习室之权益自持有感应时已受保障,不论
其持有时间之长短,感应卡系属消费物品,原制造厂商已将卡片制作费全部结清,不可能
接受回收已使用之物品,若允退卡,退卡金额由何种经费支付?原订之「申请人退还使用
卡时,保证金原数退还。」之条文不切实际, 90学年度医学院学生会再度提案,经90学
年度第一学期医学校区学生事务谘议委员会修正通过「国立台湾大学医学校区学生自习空
间管理细则」(现行条文),於91.2.22.(91)医学字第0425号公告周知,公告说明二、
明确告之:「已领卡之同学於91.7.31.前接受办理退卡及退还保证金,91.8.1.起,欲继
续持有使用感应卡之同学,原收之保证金,依据新办法之规定视同感应卡制作及相关费用
,尔後不再受理退卡及退还保证金」。
以上简述医学校区学生自习室电脑仪控管制感应设备装置之始末。本校96学年度起教
师、职员工、学生证件由磁条式变更为悠游卡感应式全面换发,先前各馆舍装设之门禁设
施,全面汰换统一机种,俾便全校教职员工生之证件一体通用通行,其门禁则由各馆舍负
责人员控管。
医学校区学生自习空间确实不足,本学期於阳光走廊加装遮阳布幕,可依在场自习之
同学喜好升降布幕,以补206自习室座位不足之憾;基医大楼二楼杏园师生活动中心本96
年四月落成启用以来,非用餐时间同学们亦可利用该场地休憩(或自习)使用,若於学期
考试,晚间七时以後403教室可停止社团活动,签请开放同学自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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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ungle0813:有问题请打院内分机8042,找罗股长 11/07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