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jmv (Vjmv)
标题Fw: [大哲] 桌球赛制&规则
时间Thu Jan 5 15:51:56 2012
作者kiloman (欧欧) 看板: philoACT
标题: [大哲] 桌球赛制&规则
时间: Thu Dec 22 15:14:02 2011
桌球
比赛地点:中正大学体育馆室内桌球室,共三场
比赛人数:报名人数不限
比赛用球:40mm橘色桌球
比赛规则:
1.选择发球、接发球或方位的权利,得以猜球、猜拳或抛掷法定之。
2.球应为直径40公厘的圆球体且以赛璐格或类塑胶材料制成,为橘色且无光泽。
3.在赛前及赛中更换球拍时,应将球拍向对手与裁判展示并容许他们检查。
4.发球前,球应放在发球员静止且张开的非执拍手掌上。发球时,发球员应将球以接近地
面垂直之方向,向上抛起,且至少升离非执拍手16公分以上,并不得使球旋转,且该球
在下降被拍击前不能触及任何物。
5.当球从抛轨之最高点下降,该发球员应予击球,使球先触及己方的台区,然後越网或绕
网触及对方的台区;双打时球应先触及发球方的右半区,继之触及接发球方的右半区。
6.从发球开始到击球为止,该球应高於台面水平并在其端线後方,且应让接发球员看清楚
前全程,发球员或其同伴不得以身体或其任何穿带物遮挡该球。
7.单打时,先由发球员发球,继由接发球员回击,此後双方轮流回击。
8.双打时,先由发球员发球,次由接发球员回击,继由发球员的同伴回击,续由接发球员
的同伴回击,此後双方依此顺序轮流回击。
9.该回合有下列情形应判重发球:
a发球时球越网或绕网触及球网组合的有效球 或
b发球时球触及球网组合後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或
c若球已发出,而接发球方尚未准备接球且未试图击球 或
d因球员无法控制之干扰,致未能有效发球、回击或符合规则。
10.一局比赛以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但双方均得10分後,以先领先对方2分的一方为胜。
11.每发二分球後,该接发球方应换为发球方,依此轮换直至该局结束,或直至双方均得10
分,或实施促进制度,其後之发球及接发球顺序仍应相同,但每位球员每回仅轮发一分
球
12.在双打赛的每一局,首次发球的一方应决定谁先发球,再由首次接发球方决定谁先接发
球,此後该场各局当首次发球员选定,其接发球员应该是前局发球给他的球员。
13.在双打每次换发球时,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一回合的发球员之同伴应
成为接发球员。
14.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应於该场次局首先接发球,而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
时,轮到接发球的一方应互换接发球顺序。
15.一局开始时在此方位的一方,应於该场次局开始时在另一方位,而在一场的决胜局中当
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互换方位。
雨备方式:赛程同上。
注意事项:
1.比赛结果以记录台登记的比数为准。
2.一切规定依大会宣布为主,若有未尽事宜,得由大会随时修正公布。
3.奖励方式:各项前三名奖杯一座(须视报名人数决定)
4.如无足够系队,报名单位为个人或双人。分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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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vjmv (140.112.25.108), 时间: 01/05/2012 15:51:56
※ 编辑: vjmv 来自: 140.112.25.108 (01/05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