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rning (台北光点真是好地方)
看板NTUSA
标题Re: 恳请陈会长说明
时间Mon May 26 16:23:42 2003
※ 引述《Amoling (强强滚ㄉ女九期末送旧唷!)》之铭言:
: 我怎麽能够让他瞒天过海的摆出一副在公领域下过功夫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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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蓉同学,好久不见。
最近一直在板上看到你为了这件事情竭力争取。
我大致了解事情概况,却一直很不懂你为什麽这麽在意这件事情?
直到看了这句话,我才了解真正的原因,而且,老实说,
我对你的想法感到非常失望和遗憾。
原来你觉得,编选Ntusa这个板的,整理一下相关资料,这样就算是
「在公领域下过功夫」?
‧‧‧‧‧‧‧‧
KOTD编修了几个的文章,後面自然有「kotd编选」,这样居然就能
「瞒天过海的摆出一副在公领域下过功夫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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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蓉同学,我跟你并无利害关系,当初章田筠当选无效导致你的新闻部长
职权也跟着无效,但我在接任後仍一直觉得你是我的上一任新闻部长,也相
当佩服你当初在ntusa的议题宣传能力。只是,老实说,我从来不认为,身为
一个学生会的新闻部长,能够以「编ntusa」这种事情,作为「在公领
域下过功夫」的证据,或说明。
由於对你言语背後显示出来的格局和气度无法认同,所以很抱歉,我现在必
须不客气的说,
第一、就合法性来讲,因为贵团队在选举过程中产生重大瑕疵,当选无效,
所以你并非第十四届的学生会新闻部长。原则上在看板交接时,所有资料就
应该在中砍除。当初我没有这样做,是我的错。
第二、若你认为编选中的部分文章,是你对「公领域」的重大贡献,
而被Kotd给「剽窃」、「侵占」好了,也应该向pttlaw申诉,而非在NTUSA
板,直接要正在为了Sars停课问题与校方周旋的陈奂宇会长,放下他手边在
我看来真正与「公领域」有关的重要议题,亲自来回应你的不满。
第三、虽然看来你对Kotd此人有很大的不满或成见,但我不认为,「kotd和
许人也」这一段文字,足以作为你「反对他挂名编选你的文章」的理由。难
道说,你的意思是,今天若是「abc帅哥奂宇编选」或「彼得大帝编选」,
你就可以接受吗?当然不是吧!所以,抗议归抗议,实在没必要对个人进行
批评与言语上的挑衅。
第四、你花这麽多时间在意你过去「在公领域」下的这些功夫,并且一而再
再而三的拼命争取,彷佛在没有了这些「证据」,就没有人知道你陈
静蓉「曾经在公领域有如斯贡献」了。这点,着实令人感到讽刺,真的,老
实说我真的有些替你感到难为情。实在希望你,与其花这些时间精力在这种
芝麻绿豆小事上,不如用来想想,「真正的公领域」,还有没有什麽事情,
是你的才能可以派上用场的,不是吗?
言语中多所冒犯,先说声抱歉,只是感触甚深,不吐不快。
只希望你能停下来好好思考。
张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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