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ryou (铜锣烧卫门。)
看板NTUSA
标题[转录]Re: <选举公告三>
时间Wed Jun 4 04:35:11 2003
※ [本文转录自 NTULCSA 看板]
作者: repeat (给自己力量。发光) 看板: NTULCSA
标题: Re: <选举公告三>
时间: Tue Jun 3 22:39:03 2003
※ 引述《christyen (八,就是无限)》之铭言:
: 91学年度文学院学生会长选举结果
: 号次 姓名 赞成票数 反对票数 备注
: 1号 张玮轩 188 12 当选
: 本次为学院学生会会长选举总投票数202票,其中2票为废票
: 总投票数 202票,超过文院总选举人数之10%(200票),固投票有效
: 结果:张玮轩 当选92学年度文学院学生会会长
本人对於此次投票结果,提出质疑。
1. 陈彦如於报时台时间5点41分於小福投票处,投下两张票。
1) 5点41分已过选举公告二规定之投票时间(至5点30分止)。
2) 该时段之选举人名册(小福票区倒数第二页)没有陈彦如的签名。
3) 一人投下两票。
2. 张玮轩於报时台时间5点43分打电话给其朋友拉票。
依据选举公告二,候选人竞选宣传时间并不包括投票当天。
3. 陈彦如、张玮轩於报时台时间5点43分至5点47分间,
仍在小福前询问过往学生「是否为文学院学生」「是否已投票」之类问题。
直到我们出声制止投票继续进行为止,此段时间内至少有五位同学投下票。
可参见选举人名册小福票区的最後一页。
因此本人诉求:
1. 本次文学院学生会长选举,当选无效。
扣除该五位同学,所有票数(包括赞成、反对、弃权)为197票,并未超过文
院总选举人数之10%。更何况需要扣除掉的票数大於5票。
2. 文学院学生会应於三日内公布选举人名册或其影本於文院学生会办公室门口,
供大众查阅。
3. 相关选务人员应为此次选举的瑕疵公开道歉。
敬请文学院学生会答覆。
对於以上内容如有问题欢迎於板上讨论,或可寄至本人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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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24 763 993 1403 1532 1827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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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pttjack:请问当天打电话拉票违法适用於学生会长选선 推140.112.241.238 06/04
2F:→ pttjack:举吗? 推140.112.241.238 06/04
3F:→ KOTD:说来听听。 推 140.112.8.141 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