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SA17th (台大第17届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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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关於学校旧体育馆的新政策
时间Wed Mar 2 22:59:56 2005
同学们好:
经学生会干部查询,旧体二三楼之收费规定并没有更新,
现行规定是从五年前由体育室行政会议通过,
凡团体借用二三楼练舞场地,一小时收费100圆,
柔道场一小时收费150圆。
个人使用则是一直都不用钱。
而根据体育室王同茂主任的解释是,
由於团体经手续借用该空间之後,在借用期间可排除他人使用,
为了降低团体滥借而影响个人使用的风险,因此酌收费用,
且费用是用於负担场地清洁。
王主任保证目前收费绝对没有增涨,
如果同学们使用上确实被收取额外的费用,请再向学生会反应,
学生会将会向体育室据理力争。
台大第十七届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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