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ngduh (Ich liebe dich)
看板NTUSCSA
标题[理院盃] 95学年度理院盃足球竞赛规程
时间Sat Mar 3 12:12:54 2007
国立台湾大学九十五学年度理院盃七人制足球赛竞赛规程
一.宗 旨:为提倡足球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联系同学间情感。
二.主 办:理学院学生会
三.承 办:大气科学系足球队
四.比赛日期:未定 (预计在96年五月)
五.比赛地点:总区足球场
六.参赛资格:理学院在学学生,以系为单位。每名学生仅能报名一队。
**备注:男女生皆可参赛,并无规定女生上场人数,因此没有女性
优惠制度,场上一律一视同仁,然而男性球员必须尊重女
性球员,不得有过分的不适当行为,请以尊重、同乐为原
则进行比赛。
七.比赛制度:1.一队报名不举行比赛
2.两队报名采三赛二胜制
3.五队以下(含五队)采单循环制
4.五队以上采分组循环,取四队进行单淘汰
八.名次判别:1.三赛二胜制:胜一场得三分,和局各得一分,败一场得零分,以积分多
者为胜。如积分相等,在第三场赛完立刻以罚球点球判定胜负(罚球点
球规定如单淘汰赛制)。
2.单循环制:比赛结束如和局不再延长加赛。
(1)胜一场得三分,和局各得一分,败一场得零分,以积分多寡判定名次
(2)如二队积分相等,以胜队为优胜。
(3)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该循环赛中各场比赛胜负球数之差判定,多
者为胜。(净胜球)
(4)如胜负球数之差仍相等时,以胜球数多者为优胜,再相等时,以负球
数少者为优胜。
(5)如胜负球数均相等,则以罚点球(规则如下3)决定名次。
(6)凡比赛逾时(二十分钟)不到,或中途弃权退出比赛之球队,即取消继
续比赛之资格,已赛成绩无效,不列入优胜名次,取消受奖资格。
3.单淘汰制:法定比赛时间结束时,以进球数多者为胜。若为平局,不延
长加赛,以罚球点球(八码球)决定胜负。踢罚球点球时,每队各派三位
球员主踢(下半场结束前,在场上之球员),进球数多者为胜,进球数若
相同,每队依序各派一位主踢(非前三位已踢者),直至分出胜负为止(
每队七位球员已踢完仍未分出胜负,再依序从第一位开始)。
九.比赛时间:分上下半场共五十分钟,中间休息五分钟。
十.比赛规则:采中华民国足球协会公布之最新足球规则。
十一.附 则:
1.替补球员不限次数,惟被换退场者不得再替补上场。
2.若对球员资格有疑义,请於球队若有不合规定之球员出赛时,一经
发现即取消该队继续比赛之资格。
3.被取消资格之球队,在循环赛已赛之成绩不予计算。
4.比赛期间如遇有球员互殴或辱骂裁判等事件发生时,按规定停止该
球队继续出赛外,并报请有关单位议处。
**大雨或场地泥泞赛程顺延,请各队负责人随时保持联系,以便赛程顺利进行。
--
以下几点是还可以讨论的
1.比赛人数
2.比赛时间
3.裁判要如何安排
如果有任何提案都可以提出来讨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81.173
※ 编辑: tngduh 来自: 218.166.81.173 (03/03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