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ngowen (sangowen)
看板NTUSCSA
标题[桌球] 理院杯
时间Sun Mar 8 22:43:13 2009
理院盃桌球团体赛
一、活动宗旨:
为提倡桌球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联系理学院同学间情感。
二、主办单位:
台湾大学理学院学生会
三、承办单位:
台湾大学化学系系学生会 林敬尧
台湾大学化学系系桌球队 陈宗文
四、比赛时间:
2009/5/30(六)上午八时至下午六时
五、比赛地点:
台大综合体育馆桌球室
六、比赛费用:
按照队数计算
七、参赛资格:
台湾大学理学院各系(含所)之在学学生(含主修、他系双修、他系辅系、转出)。同一
球员不得同时报名两个系的球队。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均需携带学生证,以备查验,学生证
背面需有97学年度下学期的注册章。双修、辅系、转入转出学生於报名时需附相关之证明
文件。每队人数不限。
八、比赛制度:
1.视报名队数进行抽签,安排循环赛(三取二或四取二)以及复赛(单淘汰赛),取冠军、亚
军、季军。
2.每场比赛共比五点(顺序为1.男单一2.女单3.混双4.男双5.男单二),先取下三点者获
该场比赛胜利。若三队胜场数相同,争晋级名额时,由以下条件依序比定至分出高下为止
:
a.总得点数减去总失点数,取高者。
b.总得分数减去总失分数,取高者。
c.抽签。
九、比赛规则:
1.每一点皆采11分制(deuce无分数上限),五局三胜;除非赛事拖延,否则五点皆须打完
。
2.男女皆不得兼点。
3.裁判初赛时由该循环第三队担任,复赛由主办单位担任。
4.比赛前15分钟,即9点15分前,各系队长需到服务台检录(准备球员学生证),逾时以
弃权论,分数为11-0、11-0、11-0。每场比赛选手亦需准备学生证备查。
5.若有任何争议事项欲向大会反应,请队长於该场对战结束前提出(五点打完之前),该场
比赛後即不再受理。
6.其他规则采用中华桌球协会最新桌球规则。
十、注意事项:
1.请球员备妥学生证以方便进入新体育馆。
2.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本次赛程使用Nittaku三星40mm大球ITTF Approved(橙色,日本制
造)。
3.不得穿着橙、黄色系为主色之上衣;应穿着室内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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