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dAsian (可肉旺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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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理院盃垒球章程
时间Tue Mar 10 11:32:58 2009
九十七学年度理院盃慢速垒球赛竞赛规程
一、宗 旨:提倡学生课余正当之休闲娱乐,并推广慢垒运动,亦藉此机会以
球会友,增进理学院各系之友谊。
二、主办单位:台湾大学理学院地质科学系
三、比赛日期:2009年4月25日 (六)
四、比赛地点:福和球场 A、B
五、报名费用:无
六、参赛资格:理学院所有在学学生与教职员。每球员限参加一队,不得跨队参赛。参赛
选手均需携带学生证或教职员证,以备查验。球员如有资格不符规定者,经检举属实即取
消该球员本届比赛资格。
各队球员服装均须统一、齐全,且不得穿着金属钉鞋,违者禁止上场比赛。
七、赛制:共六队八场比赛,AB两地同时开打;预赛采双组单循环,取前两名晋级冠、季
复赛。预赛若战绩相同则依序比较得失分差(总得分-总失分)、总失分数,尚无法分出
高下则以对战先得分者为胜。
A 甲 B 丁
/ \ / \ 季军战 A2 – B2
乙 ── 丙 戊 ── 己 冠军战 A1 – B1
八、竞赛办法:
1. 比赛采用国际垒总颁布之最新慢速垒球规则。
2. 无女生上场人数限制。但若投手为女生,增设”强袭球”规则。(打者将球击入其
防护范围内,打者即判出局,强袭球由主审认定)
3. 好坏球数为三好四坏制,由一好一坏开始。
4. 预赛7局/60分钟,复赛7局/70分钟,视何者先到。预赛平手不加赛。复赛若七局赛
完仍平手则进入延长赛;采突破僵局制,每局皆由一出局开始,该队前一局最後一
位出局者为二垒跑者。
5. 若赛完三局差15分、四局差10分或五局之後差7分以上,则提前结束比赛。
7. 如遇雨或特殊状况无法比赛:若大会於赛前30分钟通知,则双方球员无须到场;若
已赛未满一局则重新比赛,未满四局则成绩保留,择日再战;已满四局或40分钟则
直接裁定胜负。
8. 出现甩棒等危险动作时,主审得提出警告,若再次出现甩棒等危险行为得判决该打
击者出局并退场。若造成他人身体伤害,需负责其一切医疗费用。
9. 主审宣布比赛开始後15分钟内,该球队未到或未凑齐比赛人数,则以弃权论,判0
:7败。
10. 尊重裁判之判决,凡比赛发生非规定或规定中争议之问题,由主审决定之,且其判
决为最终裁决。
*本系队恕不负责意外发生之保险问题,如有需求请各队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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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TedAsian 来自: 140.112.57.7 (03/10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