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HWang (Eric)
看板NTUST_Talk
标题Re: [问题] 宿管人员什麽时候变教官了???
时间Tue Aug 5 11:32:24 2008
自介就免了.我看不下去.刚好考完试没事.窝在电算吹冷气.
就针对这篇回应一下.
因为,事发当天,我确实在第二宿舍.我室友可以当目击证人.
本来是想出面纠正该位宿管人员,请校安中心处理.
不过念在宿管张主任和其他宿管同仁平时对大家真的很照顾.
再加上.隔天期中考.
而且,自己也快毕业了.就....
没想到,後来Talk就看到这两篇文章.
说真的,有点後悔当天装作没听到.
今天,早上起了个早.我已经亲自向郑老师报告整件事情了.
表明确实有发生这件事情.
也向他反应为什麽学校没做处理.
不过.因为宿管中心平时值班 早2名 晚2名 交接时段-同时四名.
害群之马.只有一个呀!同学....
某人员态度恶劣这方面.郑老师说他有在注意了.
所以.希望下次发生事情.
希望大家记下 人事时地物 我相信郑老师会很乐意替大家处理的.
※ 引述《PensiveMoon (浅色的那条)》之铭言:
: ※ 引述《bearcarter (小熊)》之铭言:
: : 宿管人员: "这雨伞,谁的?收起来...马的......(脚踢雨伞),想退宿是不是?"
: : 今天台风假,刮风下雨的,大家的雨伞放在走廊上晾乾,
: : 是很正常的现象,没有阻碍到走道通行,更没有放到安全楼梯间妨碍逃生,
: : 实在不懂,宿管人员为什麽可以这麽"凶狠"的骂学生,
: : 宿舍管理办法哪一条规定雨伞不能放在走廊???
: : 宿管人员就可以随意骂脏话,骂学生吗?
: : 住了两年的宿舍,也没看过这种情形,
: : 以前清洁的阿姨,还会帮学生把雨伞收起来挂在窗边,
: : 现在勒?宿管中心动不动就乱骂人,
: : 搞得比教官还权威,把对学生的态度拿去面对小偷,
: : 就不会发生一堆窃案了!!!
: : 之前的一舍遭窃,半夜宿管人员会到各寝室骂学生不锁门,
: : 学期末搬宿舍时,也被宿管人员凶过,
: : 很想问...你们领的薪水是哪里来的?
: : 平常很闲,期末忙个几天就哇哇叫,
: : 只会欺善怕恶,作威作福,
: : 很怕自己会忍不住去投诉媒体......
: 原po有po去学务处留言版,
: 学校回覆了
: 同学您好:
: 有关於宿管人员之态度,如有问题可直接连络宿舍辅导老师:郑老师(分机:6144或6316)
: 另外有一些观念需要沟通;
: 1、在这一篇叙述中找不到任何可以当做线索调查的内容,
: 只看到对於宿管人员态度不满的发泄。在任何事件发生希望别人调查时,
: 都应该清楚的表达;何事?何人?何时?何地?何物?等相关内容。
: 2、「大家的雨伞放在走廊上晾乾,是很正常的现象,没有阻碍到走道通行,
: 更没有放到安全楼梯间妨碍逃生」
: ─这是错误的观念,因为雨伞放在走廊上晾乾会阻碍到走道通行。
: 如有意外发生时,住宿学生的逃生路线为:寝室→走道→安全楼梯,
: 在这条路线上放雨伞是妨碍逃生的。
: 3、「宿舍管理办法哪一条规定雨伞不能放在走廊???」
: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内明白规定;
: 凡有以下行为者,扣十点:违反公共卫生、居住安宁或公共安全之行为,
: 经劝导无效者。
: 4、「之前的一舍遭窃,半夜宿管人员会到各寝室骂学生不锁门,……
: 平常很闲,期末忙个几天就哇哇叫,只会欺善怕恶,
: 作威作福,请好好检讨管理人员的态度!!!」
: ─提醒同学;网路上如发表不实言论,辱骂他人等行为,侵犯他人权益,
: 妨害他人名誉,可能触犯刑法妨害名誉罪。
: 刑法第310条;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
: 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罚金。
: 对於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
: 若非事实,当事人如执意提告,同学可能涉及以上刑罚,故不得不慎。
: 如还有任何问题可直接连络宿舍辅导老师:郑老师(分机:6144或6316)
: 帮忙排版+颜色= =
: 大家还是火气不要太暴躁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8.41.21
1F:推 tschiually:推郑大哥是好行政人员 08/05 13:11
2F:→ king7714:晚班的有点不太专业....其他大推 08/05 19:07
3F:→ MHWang:楼上.麻烦 人事时地物..... 08/05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