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aotse (忘不了嘉明湖)
标题[转录]国内登山管制 将放宽(民生报90.12.25)
时间Wed Dec 26 23:20:14 2001
※ [本文转录自 hsiaotse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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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内登山管制 将放宽(民生报90.12.25)
时间: Wed Dec 26 23:19:46 2001
作者: rodwang (小蜗牛) 看板: mountain
标题: 国内登山管制 将放宽(民生报90.12.25)
时间: Tue Dec 25 18:45:40 2001
国内登山管制 将放宽
【记者朱家莹/报导】
国内登山活动即将有重大变革。国防部与内政部於本月20日会衔修订了新版的「人民入
出台湾地区山地管制区作业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修订内容,是取消原规定第8条第5款
中,入山申请需有机关、团体3人以上组队,及登3000公尺以上高山需有向导随行的限
制。部分登山界人士认为,此一规定的放宽将有助於国内登山向导的专业化,并可改善
过去少数不肖登山社团利用入山证主宰登山活动的怪现象。
本次「入出山地管制区作业规定」的修订,是该规定自民国82年由国防部、内政部会衔
发布以来,第四度修订。主要的修订内容,除配合精省作业,将原画归於省警政厅的职
权改纳到各该管警察局,最重要的一项异动,就是有关登山健行活动者申请进入山地管
制区的部分。
原办法中规定,机关、学校、公民营事业机构、人民团体或人民因组队(3人以上)登
山健行者,得申请进入山地经常管制区。攀登3000公尺以上高山并须领有向导证之向导
随行。所以在过去,欲申请进入山地经常管制区登山除了需要机关团体出具公文,还要
结合3人以上,如果要登3000公尺以上的高山,更必须配置一名合格的高山向导。
然而根据新的修订条文,所有的这些限制都予取消,只要人民欲入山从事登山健行活动
者,都可以申请入山,不需要机关团体背书,也不再需要3人以上,更不需要高山向导
随行,警察单位负责审核的,只是最基本的安全条件,如登山者的身分、计画、路线等
。在此新规定下,登山活动将逐渐朝向自我负责的户外活动型态,国防部与内政部不再
扮演监护者的角色。
未来民众申请入山,将可根据自己的登山技能和所欲攀登路线,自行判断要不要雇用向
导,或几个人雇用一个向导。有关的登山安全也由登山者或领队自行负责。
为配合这项修订案,体委会也於日前公布了一项「高山向导员授证办法修订案」,其中
除了将「高山向导」更名为「登山向导」,并加以分级(分为健行、攀登、山岳三级)
外,更明订原来的高山向导员证只能使用到93年12月底,所有国内原持有高山向导员证
的五千多名山友如果希望取得新的登山向导员证,必须依规定参加考试,取得相关资格
。
【2001/12/25 民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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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叠翠 人行棱上
山无留人之心 人无征山之意
山人两忘 方可称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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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
成大计中 BBS 站 》[bbs.ncku.edu.tw] 来源:[61-217-96-202.HINET-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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